潘礼
明朝工部左侍郎
潘礼(1425~1508),字嘉会,河南归德卫(今商丘)人,明朝天顺四年(1460)进士,以廉洁著称,官至工部左侍郎
人物生平
天顺四年(1460),考中进士,授给事中,历任左给事中通政司参议右通政丁忧服阕,改任南京右通政,历任太仆寺卿,管理易州山厂。升任工部左侍郎,以廉洁著称。弘治年间,告老还乡,进资善大夫
正德元年(1506),时年八十一岁的潘礼草舍饭蔬,安贫乐道。河南巡抚韩邦问将事迹上报朝廷,下诏官府每月发放大米三石,以示优老养廉之意。
正德三年(1508)十一月,卒。
人物事迹
潘礼任工部侍郎时,奉命督理易州山厂。易州山厂中有一个大果园,种植的果蔬品种大多珍贵、稀有,这些果蔬作为贡品,主要运往皇宫。皇帝发现每年上贡的果蔬越来越少,便委派潘礼来此查看、管理。
潘礼到任后,为加强管理、增加产量,经常身先士卒,亲力亲为,挑水种地。后发现这些本该进贡的果蔬,经常被看管易州山厂的宦官倚仗权势倒卖,谋取暴利。宦官头目为了讨好潘礼,不让潘礼把他们倒卖贡品的事奏于皇帝,便携重礼拜访他。看到满箱珠宝,潘礼不为所动:“厂中的果蔬是朝廷贡品,责任重大。朝廷命我来督理易州山厂,是对我的信任,希望我们以后可以一起为朝廷效忠。”这位宦官回到住处后大骂潘礼不识抬举。他随后唤来一名小太监,命他把奏折快马加鞭送至东厂,奏折中诬告潘礼在其位不谋其政,借势敲诈诸宦官钱财。
明朝时宦官拥有历朝历代宦官都没有的特殊权利。明朝设有东、西两厂,是特权监察机构,可不经司法机关批准,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宦官收到同党的奏折后,对潘礼很是不满,决定兴师问罪。很快,潘礼被传唤至东厂。大堂之上,潘礼坦然自若,详细地陈述了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对东厂宦官的各种问题,对答如流,并讲述了自己和易州山厂中宦官头目的过节,陈述其厉害关系。东厂宦官没有找到任何治他罪的理由,心服口服,决定对诬告者从严处理,并向潘礼郑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
侍郎潘礼.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3 01:3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人物事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