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证,是指火与
热互称,火证热象,且较热更为明显,并多有炎上的表现。凡旺于
夏季,但不像
暑邪那样有明显的季节性。火可因直接感受湿热三邪热极化火引起,也可由
风,
寒、
暑、
湿、
燥五邪在一定条件下入里化火。内火由
脏腑功能失调,气机壅寒不通,郁而化火所致,加
肝火,
胆火,
心火,
胃火等。
(1)
实火:感受
火邪热邪引起,或因外感其它病邪后转化。表现发病急,面红目赤,肿痛,高热恶热,烦渴,口干舌燥,尿黄少,便干结。甚或狂躁、
昏迷、
谵语。或有吐、
衄、便尿血及发斑等,
舌苔黄黑芒刺,脉洪数有力,治宜滋热泻火。
(2)
虚火:多因脏腑
阴阳失衡,
阴虚则内热如脏腑津液耗损,再加
外邪引动,则生虚火。起病较缓慢,病程长,低热,潮热,五心烦热或
骨蒸劳热,两颧绯红,口干咽燥,失眠、
盗汗,尿短赤,舌红少苔;脉细数,治宜滋阴清热。
(1)火为热之极,属
阳邪,其性暴烈,有炎上的特点。其病为热证,高热,怕热,
烦躁不安,面红目赤,
咽喉肿痛,尿短赤,便秘、舌红苔黄,
脉数。红肿热痛之
疮疡为
火毒。心火的
口舌生疮、胃火的
牙龈肿痛,肝火的目赤涩痛等均为火炎上的表现。
(2)
火邪易伤
津液,出现口渴喜冷饮,舌干少津,尿少便干等,津液耗损不甚,脉失
濡养而有
拘急或动风现象。
(3)
火热之邪使血流加速,甚则迫血妄行,加之火热灼伤脉络,出现各种出血症状,吐血、
衄血、尿血、便血及
紫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