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
成品油消费税产生的附加费
燃油费即成品油消费税产生的附加费,或者专指燃油附加费,包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和航空燃油附加费。
概念
具体阐述
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
燃油费实施的时间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费改革
取消公路养路费等 6项 收费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汽、柴油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各地要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复征
为什么要复征燃油费
2009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在《国家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中表示,成品油价格提高后,国家将采取积极措施疏导交通运输行业和出租车企业的成本增支压力,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
燃油费复征的标准内容
初步的复征方案是“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人收取20元的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收40元。”而目前国内航油价格是5190元,与当时的油价水平相差不大,所以不少分析人士认为,燃油附加费复征的起步价将是20/40元。
飞机燃油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征收范围
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国内航线,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征收标准
(1)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儿童及军/警残: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购买45折(含)以下客票的儿童、军/警残;
(3)根据国际航油市场行情适当调整征收燃油附加费。
国内动态
从2010年10月27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为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燃油附加费从40元上调到70元,涨幅达75%,而800公里以内航线则由20元翻倍至40元。由于国际油价走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于2009年1月15日停征,并于11月12日开始复征,当时800公里以内和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分别为20元和50元。而随着2011年6月1日发改委下调国内成品油油价,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由50元下调为40元。此次长、短途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从40元、20元涨到70元和40元,是复征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
2011年02月22日,据了解,国航、东上航、厦航、川航山航西部航空昆明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大新华航空等航空公司发出通知,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国航南航东航海航等国内航空公司“集体”通知,4月8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国内航空公司继2月份后再次上调燃油附加费。根据航空公司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90元调整为110元。
2011年5月26日,国航等国内航空公司5月26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国内航空公司继4月份后再次上调燃油附加费,根据航空公司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10月5日起,各航空公司都将同步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10元,即由每人80元下调为70元,但800公里以上航段的燃油附加费此次不作调整。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和800公司以上航段的燃油附加费分别是70元和140元。
2011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受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带动,民航总局宣布2015年1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再次下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由60元/人下调至30元/人,比2014年12月分别下降了20元和30元。 这已是航空燃油费连续第5个月下调,同时也是2015年的第一次下调,目前收取标准仅为2014年同期的四分之一。
2023年6月5日起,航司将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部分航班票价比高铁票便宜。
调整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以出票日期为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国航等国内航空公司5月26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国内航空公司继4月份后再次上调燃油附加费。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10元调整为140元。以上全部内容都为对上调油价说做出的解释。
2022年10月31日,多家国内航空公司调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2022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航段降低10元。
调整后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名旅客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旅客收取110元。较年内最高点(7月5日)分别降低40元、90元。
2024年6月5日起,航司将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部分航班票价比高铁票便宜。新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从40元下降至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从70元下降至5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趋势
由于中国人口太多,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几乎所有大城市都出现堵车现象。城市道路建设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增加的速度,所以,人们感觉天天在修路,天天在堵车,修路的目的是为了不堵车,可是当路修好后发现堵车现象依然没有解决。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机动车生产率大幅提高,价格在下降,收入在增加,所以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导致了中国大城市无法逃避的城市病——堵车。所以,燃油费只会越来越高,并且是上涨容易,下跌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19:19
目录
概述
概念
税费改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