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灵感》是1930年12月25日
诗歌,作者
徐志摩。该诗讲述了一位女子从恋爱到死亡这一短暂的生命历程,展现了泛爱的主题。
这首诗写于1930年12月25日,初载1931年1月2日《
诗刊》创刊号。
如果因为徐志摩性格中的浪漫、热烈以及青春的浮动而据此认为他的创作缺乏某种深沉的因素,或者推断说他缺乏对死亡、永生等问题的思考,那只是表面的理解。因为在徐志摩看来,不仅生、爱、死是生命过程连续的阶段,而且他把死看作是富有创造并具灵性的东西,在早期的《哀曼殊斐尔》里,就有很明显的表现:“爱是实现生命的唯一途径,/死是座伟秘的洪炉,/此中凝炼万象所从来之神明。”不仅在他的诗作中有大量的爱与死相联的句子,而且在徐志摩的欧游旅途中,他对
佛罗伦萨的坟情有独钟,在对
文艺复兴艺术家的缅怀悼念之中,均可看出他对生命创造的玄思与领悟。诗歌创作的秘密,自然创化的进行,在徐志摩那里是彼此不分,合二为一的东西。诗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缘情言志,而且也是诗人对生存理解的一种把握。尽管这种把握可能不具有现代神学或
形而上学的色彩,但是他对自然的钟爱以及宇宙间秘密的推崇,使得他的诗永葆着美的情致与活力。《爱的灵感》就是个明证。
在诗里,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子躺在床上向自己的情人诉说着从恋爱到死亡这一短暂的生命历程。从最初的痴情苦恋到不因时空限制的爱,其间有对死的荣光的独特感受;从三年农活劳苦到最后的美其食、乐其居,其中有对星星、季节的感受,也感受到泥土的神奇、黑夜的神秘,感受到飞鸟爬虫、小草以及乡村人们的真、愉快、爱,这所有的一切构成了她心中爱的灵感的一盏明灯;从最后的出嫁到身患重病,其间有小孩的夭折,有母亲的去逝,可生命承受的不再是苦痛,而是超越一切人间烦忧的怀中的珠光。总之,徐志摩在此诗中给读者构筑了年轻女子爱的三种不同世界:对情人,对自然,对人类的爱。在这不同的爱的世界下面,体现着此女子渐次提升的人生境界,并由此引伸出三种世界共同的核心观念:泛爱。要知道,这种“泛爱”的观念在徐志摩的诗作并不随处可见。他在给
梁启超的信中提到过一些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冤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从中可以看出二者间的区别。这种“泛爱”观念不是佛家所说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那种普渡众生以及抛却人间世相的大慈大悲,诗中固然有极乐世界的暗示:“……仿佛有/一朵莲花似的云拥着我/(她脸上浮着莲花似的笑)/拥着到远极了的地方去……/唉,我真不希罕回来/人说解脱,那许就是吧!”但是,年轻女子对血肉之躯相偎依的喜悦,实在非佛家所言的抛却情、爱、欲的做法。不仅如此,这一“泛爱”观念也非基督为救人间罪恶而钉十字架献身的光荣。《
马太福音》上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啊!”女子的心里并没有黑暗,她怀内抱有珠光,可是,那不是主赐予的:“你踞坐在荣名的顶巅/有千万迎着你鼓掌/我,陪伴我有冷,有黑夜/我流着泪,独跪在床前。”这一观念的根源得追溯到
印度的
泛神论思想。说来也不奇怪,徐志摩与泰戈尔交往甚深,泰戈尔在《缤纷集》里提出“生命之神”的概念,他对印度古代经典哲学《奥义书》所作的精湛研究,使他的思想深具泛神论色彩。《奥义书》提倡人与自然相统一,泰戈尔也提出“内在的我”与“最高起源”——“无限”相统一,他对神的虔诚是和对生活、人民的爱融合在一起的。徐志摩多少受其影响,当初徐志摩对泰戈尔的理解仅局限于表面,他说:“他(指泰戈尔)即使有宗教或哲理的思想,也只是诗心偶然的流露。”“管他的神是一个或是两个或是无数或是没有,诗人的标准,只是诗的境界之真。”只是到了后来,他才发现,在泰戈尔的思想里,有着某种超越诗歌意义并弥漫于诗与生活的神灵。
在诗里,泛神论思想给女子的影响并不是从哲学的意义上来体现,而是以影响她的整个生活方式来体现。这一结果造就了她内心深处的广博。她不仅体现为“把每一个老年灾民/不问他是老人是老妇/当作生身父母一样看/每一个儿女当作自身骨血”,更关键的是她对自己嫁人的特殊认识,这一认识以自己全身心的爱为基础而被引伸到另一个与世俗相对的世界。“我或许要反抗假如我/对你的爱是次一等的”,当她把自己的爱的情感上升到一种神灵的境界时,与之相应的便是对肉体的鄙视。年轻女子从恋爱一开始便经历了一个心灵蜕变的过程,这一过程以死为结局时,死亡本身也就被赋予了另外一种意义。那就是,死在诗中体现的是一种更为理想的爱情的再生,是真正生命永恒的延续。在此诗的结尾:“现在我/真,/真可以死了,/我要你/这样抱着我直到我去,/直到我的眼再不睁开,/直到我飞,飞,飞去太空,/散成沙,散成光,散成风,/啊苦痛,但苦痛是短的,/是暂时的;快乐是长的,/爱是不死的:/我,我要睡……”年轻女子在死前所幻化出的自己要飞往的太空世界是永生极乐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实现是以牺牲自己的肉体来完成的,精神的灵光将获得一种崭新的爱的面目。在徐志摩的大多数诗作中,爱与死经常联在一块。从情感的角度看,死是爱的最高形式,从哲学的角度看,死是生存的唯一实在:“我不说死吗?更不畏惧/再没有忧虑,再不吝惜/这躯体如同一个财虏。”女子对她所钟爱的情人抱着明显的精神泛爱性质,在这恋爱的背后,隐藏着这个女子与宇宙间已然存在的本质间的联系。一方面固然是对男人的一见钟情而不具私欲的爱,一方面由此升腾出对整个自然、人类间的特殊体验——一种合谐统一的潜在韵律与节奏。在她这种独特的“爱的灵感”里,读者不仅看到了她对爱的真谛的理解,也看到了她生存的意义,她自己心中的宗教。
徐志摩在这首诗中以叙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女子恋爱的故事,这首诗的写法与徐志摩擅长的抒情诗写法迥然相异,应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运用无韵体式,虽然也讲究诗行的整饧,可其中的承转起合完全依据内在情感的韵律来把握。在此诗中,意象的运用已经退居其次,虽然有“枯苇、鸦影、秋林、钟声、黄昏、飞虫”甚至“耶稣”这些极富情韵及象征的意象,但诗歌的主要部分还是在此基础上所关联的内在情感的延续。这首诗是徐志摩最长的一首诗,也是其最好的情诗之一,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徐志摩自己一生人生观世界观的另外一种体现。在诗中,既没有那种狂飚突进的革命豪情,也没有随后的对现实诅咒、攻击的心情,浪漫的人生激情既已退去不占主导地位,现实的泥土还没深陷进去,有的只是从从容容、毫不畏惧地对待生与死的情怀。
徐志摩(1897~1931),现代诗人、散文家。名章垿,笔名南湖、云中鹤等。浙江海宁人。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
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1922年回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1924年任
北京大学教授。1926年与
闻一多、
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
光华大学、
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1930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1931年11月19日在济南附近因飞机失事身亡。
徐志摩的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
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作品已编为《
徐志摩文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