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班 (special educational class),附设于普通中小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所举办的
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班。
1,其条件受到一定限制:某一地域中,残疾儿童数量可能不够,而如果增大地域,又使儿童上学太远.
2,特殊教育的教师相对教师较少,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研究.
2,针对特殊儿童的特殊性,提供特别设计的教育方案和服务,实现补偿.
能够促进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共同生活,共同学习,有利于残疾儿童社会性的培养,也有利于普通学生助人为乐品质的发展,还有利于激发普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普通教师很难掌握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
2,随着年级的升高,教师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3,不能像特殊学校那样,有针对性地补偿特殊儿童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