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拼音:zhuàng)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据《
说文解字》,“状”本指狗的样子、形状,转指样子、形态,再引申为礼貌,又引申指寻常的样子。由形状引申指事物的情况,也引申指描摹或陈述,又引申特指向上级陈述事实的文书,再引申指用于诉讼的文书。现代汉语又特指用于褒奖、委托的文件。
形声字。“状”,战国文字作图1、2,小篆作图3。其字形左部为“爿”,于此作为声旁,表音(以“爿”为声的字,韵母多是ang,如牆、壮)。右部是“
犬”字,表示狗,作形旁。现代将偏旁“爿”简化为“丬”,“狀”因此简化为“状”。其实在唐代一些书法作品中就已经出现“状”这个简体字,是草书楷化的结果。
许慎《
说文解字》认为“状”的本义是“犬形”,就是犬的样子、形状。以后才引申为一般意义上的“形状”。这种解释尽管可以说明“状”字从“犬”得义的缘由,但却依然很难消除人们的疑惑。古人养狗,会根据体型、毛发、颜色等特征对狗进行分类。狗这个种类,有着繁多的特征,这些特征也意味着一种特定的状貌,所以古人会用犬的形貌、形象指称“形状”这一概念。与此相似的还有“类(類)”字,“类”字也以“犬”为形,除有“种类”之义外,也有“外貌、形象”之义。“类”的形义关系及其意义引申,正可为“状”的造字理据提供一个旁证。
特定的事物似乎总应有其特定的形貌状况,倘若没有,便很难使人认同,于是“状”就有了“应有的表现”“礼貌”“功绩”之类意义。古书中常见的“无状”一词,即指没有德行、没有礼貌、没有功绩,等等。
要说明一种情况,得通过陈述或描绘来完成,则“状”又可表示“形容”“描绘”,语法上所说的“状语”之“状”即属此类用;同理,“状”又可表“陈述”。所谓“告状”,其中“状”与“告”的意义相同;“陈述”多须形诸文字,故“状”又指向上陈述意见或记载事件的文书,“诉状”即是许多种“状”中之一种;记载褒奖、委任的文书自然又是一种特定用途的“状”,所以在汉语中又有了“奖状”“委任状”之类语词。
《唐韵》鉏亮切。《
集韵》《韵会》助亮切,并音𣶍。《说文》:犬形也。从犬,爿声。
“丬”窄“犬”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犬”高。“丬”,点收笔于横中线。“犬”,横笔从“丬”侧起笔,写在横中线上;撇笔撇尖伸向“丬”下侧,捺脚低于撇尖,并超出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