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外交政策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贯奉行的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在改革开放时期得到完善。
历史背景
1980年起,邓小平多次强调,中国的对外政策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1985年6月,邓小平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全面阐述了独立自主的含义与维护世界和平的关系,此后这一政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1992年和1997年,江泽民分别在中共十四大、十五大报告中概括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维护中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在涉及民族利益国家主权的问题上,中国决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中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同时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侵略扩张行为。
参考资料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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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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