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孟县,
战国时为
赵狼孟邑。
秦始皇十五年,为
秦国所攻取,置狼孟县。汉属
太原郡,
王莽改名狼调县。东晋复改狼调县为狼孟县,北魏时废入阳曲县。
秦王政十五年(前232年),取赵狼孟邑,属秦;其后置狼孟县,属
太原郡。
狼孟城古时是南至太原盆地、北至忻定盆地的交通要道。城左右夹涧幽深,南临大壑称狼马涧,有“断涧为城”之称。清光绪二十三年《山西通志》载:狼孟,战国时为赵国城邑,秦置狼孟县,两汉因之,西晋末废。《读史方舆纪要》载,“狼孟城在太原府北七十里,俗名黄头寨”。
狼孟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180米。地表残存城墙长约400米,以东、西二墙保存较好,其中东墙残存约135米,西墙残存约64米,南北墙低矮。城墙基宽3~4米,顶宽0.5~1米,残高0.5~5米。墙体夯筑,夯层厚0.10~0.20米。城内现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