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孟县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狼孟县,战国时为狼孟邑。秦始皇十五年,为秦国所攻取,置狼孟县。汉属太原郡王莽改名狼调县。东晋复改狼调县为狼孟县,北魏时废入阳曲县。
历史沿革
战国时期置狼孟邑。
秦王政十五年(前232年),取赵狼孟邑,属秦;其后置狼孟县,属太原郡
西汉时先后隶属韩王信韩国、代国、太原国;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代国国除,狼孟县属太原郡
新莽时期,狼孟改名狼调。
东汉建武二年(26年),属太原国;建武十四年(38年)后,属太原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改太原郡为太原国,太康五年(284),复属太原郡。
东晋改狼调县为狼孟县。
北魏废狼孟县并入阳曲县
故城遗址
城址位置
狼孟城址在今山西阳曲县黄寨镇黄寨村东约100米处。
《元和郡县志》称:“狼孟故城在(阳曲县)东北三十六里”,“城左右狭涧幽深,南面大壑,俗谓之狼马涧”。
《通典》称:“汉狼孟县故城,在县东北。”
城址简介
狼孟城址,位于阳曲县黄寨镇黄寨村东约100米一山峁上。1996年7月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狼孟城古时是南至太原盆地、北至忻定盆地的交通要道。城左右夹涧幽深,南临大壑称狼马涧,有“断涧为城”之称。清光绪二十三年《山西通志》载:狼孟,战国时为赵国城邑,秦置狼孟县,两汉因之,西晋末废。《读史方舆纪要》载,“狼孟城在太原府北七十里,俗名黄头寨”。
狼孟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180米。地表残存城墙长约400米,以东、西二墙保存较好,其中东墙残存约135米,西墙残存约64米,南北墙低矮。城墙基宽3~4米,顶宽0.5~1米,残高0.5~5米。墙体夯筑,夯层厚0.10~0.20米。城内现为耕地。
狼孟城址所在的黄寨村,古称黄头寨、黄土寨,因村内存黄土夯筑堡寨而得名。村内仍保留有许多清代民居,大街上店铺林立,商贸繁荣。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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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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