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
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
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在季羡林追悼会上闹出“乌龟被抢风波”的神秘白衣女子。王如自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世界华人》杂志的特约记者。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儿子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郎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五天之后,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被带上法庭受审,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30分许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
人物简介
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在季羡林追悼会上闹出“乌龟被抢风波”的神秘白衣女子。
王如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王如自称,她本人的身份是西安交大的副教授、北大哲学系的访问学者,北大公共管理中心副主任、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助理和第二任秘书长的推荐人选。而随后公诉机关出示的西安交通大学人事部门和北京大学方面的证明显示,王如曾是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中学(现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语文老师,后来因为长于写作,被聘为西安医科大学校报的编辑,但西安医科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合校后,王如并没有被交大聘用上岗,王如离开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中学。在此之前,记者就王如的身份一事咨询西安交大时,相关工作人员也同样对此作了上述明确答复。
此外,北京大学证实,王如和北大没有任何关系。季承则向记者确认,北大确实有一个季羡林基金会,但没有证据显示,王如是基金会工作人员。此前,王如曾称,自己是北大公共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但记者向北大确认后发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中心和北大无关,只是北大的一个挂靠机构,已经被撤销。
王如的义母李玉洁是季老38年的秘书,由于这个关系,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接近季羡林,并自称是季羡林的御用记者。
2006年,在李玉洁病倒后,她接替母亲的工作,担任季羡林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并向全世界宣布了这一消息。但对她和李玉洁何时确立干母女关系,王如称这是个人隐私。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儿子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郎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五天之后,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1日上午,季羡林北大旧居被盗案在一中院公开审理,季羡林生前身边人员王如、方咸如当庭否认盗窃。
人物犯案
偷龟事件之后,季羡林财产再出新消息。2009年7月22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表示,“偷龟事件中的白衣女子是父亲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 季承表示,盗窃季老藏画的幕后人就是季老前秘书李玉洁,而声称钱文忠偷龟的王如女士正是李玉洁的干女儿,她们是一伙的。此前,季承曾说,自己与父亲13年不能见面,正是因为李玉洁隔绝。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开始并不知道是她,后来经过核查、清点才知道,被盗了相当数量的字画。准确的年份说不清,但是在她管事的时候。
2009年7月19日上午,著名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遗体告别仪式7月19日上午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东礼堂举行。可是围绕季羡林遗留财产去向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季羡林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白衣女子突然现身并声称 “钱文忠要偷季老的乌龟”。这位白衣女子究竟是何人?她当时所发表的一些言论目的何在?2009年7月20日, 季承指出神秘白衣女子名叫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季承进一步指出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 季承还认为,李玉洁的动机就是窃取季羡林的财产。因为我是合法继承人,妨碍了她,她就要采取一些动作。
关于偷龟事件季承表示,盗窃季老藏画的幕后人就是季老前秘书李玉洁,而声称钱文忠偷龟的王如女士正是李玉洁的干女儿,她们是一伙的。 此前,季承曾说,自己与父亲13年不能见面,正是因为李玉洁隔绝。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开始并不知道是她,后来经过核查、清点才知道,被盗了相当数量的字画。准确的年份说不清,但是在她管事的时候。季承表示,“李玉洁监守自盗,我已经掌握了铁证,是否要向法院起诉,还要看具体情况。”
神秘女子曾去医院看过季羡林,在2009年7月季羡林追悼会接近尾声时,该神秘女子突然出现,将所有矛头指向季羡林关门弟子钱文忠。季承说,他认识该女子,对方名叫王如。对于后来的“乌龟被抢风波”他完全不知情,上网看报纸上登的照片才知道是她。
季承说,他是在2008年11月和父亲重归于好后认识王如的。王如并不是父亲季羡林的学生,但她写过一些季老的文章。她自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世界华人》杂志的特约记者。季承说就他了解,王如同时也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
他说,他与父亲和好的这大半年里,王如还曾去301医院看过其父亲一次。他和王如关系也很熟,见过很多次见面,也打过很多次电话。交往中,他对王如的印象“很好”。 追悼会上,王如为何要这么做?季承说这也是他不能理解的地方。他与北大校方已就季老遗体达成一致意见,可以100%肯定的是,王如代表的不是北大校方。但她是否代表了北大个别老师的态度,他不得而知。
案发前,现年48岁的王如是季羡林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57岁的方咸如作为季羡林的管家,负责照顾季羡林的起居生活以及种花、养猫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的价值为333万余元。
检方称,王如在得知他人报案后,又与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
与神秘女子一起出现的,还有季羡林生前好友石景宜的义女施汉云。她说该神秘女子确实叫王如,她们俩是2008年年底认识的。当时她去找李玉洁老师,正好王如拿着一本写了她文章的杂志进来,她就知道对方是一位记者。后来她又了解到,她也是北大的一名老师。
施汉云说,她与王如并不熟,平时也是王如主动找她。但她可以肯定的是,王如对季羡林先生特别尊敬,与李玉洁关系也非常好。施汉云称,她必须再次澄清她不是季羡林的义女,也对季承没有任何意见,她说去季老家看到家里“人去楼空”,是心里难受,并不是要指责季承。
钱文忠也将对此事的回应更新到他的博文《季羡林先生事件背后的罪人快要露出来了》中,他表示,从照片看,他并不认识神秘白衣女子,季羡林教过的学生里也没有此人。
案件经过
“光明正大”拉走十余车物品
“满屋狼藉,书画等你让我拿的东西都不在!”2009年12月15日晚,方咸如破窗到朗润园13号公寓时发现了上述景象,在电话内向王如汇报。
王如称,2002年季羡林长期入住301医院后,就由她来照管朗润园13号公寓,方咸如负责具体干活。直到2009年6月,季承突然解雇了方咸如,并换了钥匙。
王如称,由于她跟方咸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该房间内,且季羡林交代他们誓死捍卫物品,因此他们之前也曾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撬开玻璃窗进入室内。
据目击证人称,在电话中得到王如授意后,方咸如“戴着手套”破窗而入,然后当晚搬走了大量物品。
王如称,他们二人在学校两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用平板车拉走了物品,拉了十七八趟直到次日凌晨五六时许才忙完。搬完物品后,她又找人把物品都包装起来,并进行了清点和登记造册,然后又联系了中央党校等多个部门,暂存好上述物品。
对于这一经过,多名证人目击或被告知。王如自己也形容她是“光明正大”的,因为她认为当时造成满屋狼藉的八成是季承,她需要把物品拉走作为筹码,迫使季承交出他先行拉走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案发次日当王如听说季承报警后,她还不相信,因为认定“季承不敢贼喊捉贼”。
法庭受审
2011年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许,王如、方咸如被带入法庭,戴着眼镜的王如高昂着头,大步走在前方。王如当天情绪激动,坚持拒穿号服。
由于方咸如方言浓厚以至于他的辩护人都听不清楚,因此王如的发言占了绝大部分。
由于情绪激动的王如质疑公诉人,下午3时许庭审被迫中断了5分钟。在审判长和辩护人的劝说下,她才平复情绪、配合法庭调查。
“我是按照季老生前对我的叮嘱!这关乎我的清白,关乎我的尊严!”王如当庭称,她收到起诉书后,因不认同指控内容拒绝阅读。被告人方咸如也否认了指控。
被告方认为,二人只是把物品从季羡林故居搬到了北大校园内的季羡林基金会办公室,并没有非法占有犯罪故意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被告人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
庭审焦点
公诉人 “非法占有”
庭审中,公诉人提交了季承掌握的六份季羡林亲笔信或委托书,称“我以前给秘书李玉洁等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委托季承处理”、“我从来没有做过全部捐赠”等。
正是因为掌握了上述材料,在季羡林生前时,季承就曾与北大接触要求返还物品。2009年6月19日,在多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北大将季羡林故居内的物品清点后交给了季承。
被告人 “保护藏品”
王如及其辩护人举证称,季羡林曾写下成立捐赠小组(组员不包括季承)的亲笔信。
辩护人曾提出,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
根据2001年的赠予协议和王如手中的亲笔信,王如方认为季羡林过世前已经把东西都捐赠了出去,并没有东西留给季承。
因此,被告方均提出,他们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不至流失。
我们做了好事,我们保护了流失的国有财产,我们为什么会进来!
最后陈述环节时,被告人王如说。
即便是有人翻动了,那也是季家的物品,我有权处置,跟他没关。
对于被告人提到的案发当晚进入室内后发现满屋狼藉,季羡林之子季承(由于他曾做本案证人,故无法出庭旁听)回应说。 检方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由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公诉人建议量刑范围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方咸如酌情考虑,因为他和王如之间是复杂的共犯关系,在本案中起到比较次要的作用。
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30分许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
审判结果
证据条件
历时3年多的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故居盗窃案2日有了结果。该案被告、曾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的王如,经法院审理认定无罪,已获释。法院认为,王如确是为了“抢救”季羡林故居财产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条件。
2009年,季羡林去世后,财产归属纷争风波乍起。季羡林独子季承曾表示,季老身后财产都是季家的。季羡林的秘书李玉洁及王如都认为,季老生前立遗嘱表示,他的全部财产都捐给北大。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在北京大学朗润园的故居遭到盗窃,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当晚,季羡林之子季承向警方报案。同年12月20日,北京警方将嫌疑人王如和方咸如抓获,被盗物品全部返还。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在季羡林朗润园家中担任男管家的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这些物品的价值高达333余万元人民币。王如在得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藏匿。
王如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犯盗窃罪矢口否认。她在庭审时说,当时出于安全考虑,她才让方咸如转移了季老的物品。她强调,是转移,不是盗窃,而转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季老的文化遗产。
王如称,她对北大违背承诺放弃维护季羡林遗愿的行为气愤不已,因而才做出转移财产的举动。
王如表示,她在季羡林身边工作多年,深受季羡林信任,季老还准备聘她为下一届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她说:“所转运的季老这些图书和物品是国有资产,既然北大不出面保护,我就责无旁贷地不得不出面保护。转运绝不是非法占为目的,也不是秘密窃取。”
在搬运过程中,王如请来认识季羡林的熟人帮忙,并电话报告给季羡林基金会现任秘书长李玉洁,还向北大校领导请示该怎么处理这些书籍和物品。王如的这一系列做法说明她的这一转移行为是公开的、光明正大的,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相去甚远。
不予追究刑责
王如的辩护律师表示,王如的行为属于擅自转移暂存在季羡林住所的北大财产的行为,而非盗窃犯罪,应按民事法律关系处理,不应按刑事法律关系追究王如的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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