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是
季羡林前秘书
李玉洁的干女儿,在季羡林追悼会上闹出“乌龟被抢风波”的神秘白衣女子。王如自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
世界华人》杂志的特约记者。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儿子
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郎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五天之后,
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被带上法庭受审,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30分许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
人物简介
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在季羡林追悼会上闹出“乌龟被抢风波”的神秘白衣女子。
王如自称,她本人的身份是西安交大的副教授、北大哲学系的访问学者,北大公共管理中心副主任、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助理和第二任秘书长的推荐人选。而随后公诉机关出示的
西安交通大学人事部门和北京大学方面的证明显示,王如曾是
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中学(现为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语文老师,后来因为长于写作,被聘为西安医科大学校报的编辑,但西安医科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合校后,王如并没有被交大聘用上岗,王如离开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中学。在此之前,记者就王如的身份一事咨询西安交大时,相关工作人员也同样对此作了上述明确答复。
此外,北京大学证实,王如和北大没有任何关系。季承则向记者确认,北大确实有一个季羡林基金会,但没有证据显示,王如是基金会工作人员。此前,王如曾称,自己是北大公共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但记者向北大确认后发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中心和北大无关,只是北大的一个挂靠机构,已经被撤销。
王如的义母李玉洁是季老38年的秘书,由于这个关系,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接近季羡林,并自称是季羡林的御用记者。
2006年,在李玉洁病倒后,她接替母亲的工作,担任季羡林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并向全世界宣布了这一消息。但对她和李玉洁何时确立干母女关系,王如称这是个人隐私。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儿子
季承报案,称
北京大学郎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五天之后,
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1日上午,季羡林北大旧居被盗案在一中院公开审理,
季羡林生前身边人员王如、方咸如当庭否认盗窃。
人物犯案
偷龟事件之后,季羡林财产再出新消息。2009年7月22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表示,“偷龟事件中的白衣女子是父亲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 季承表示,盗窃季老藏画的幕后人就是季老前秘书李玉洁,而声称
钱文忠偷龟的王如女士正是李玉洁的干女儿,她们是一伙的。此前,季承曾说,自己与父亲13年不能见面,正是因为李玉洁隔绝。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开始并不知道是她,后来经过核查、清点才知道,被盗了相当数量的字画。准确的年份说不清,但是在她管事的时候。
2009年7月19日上午,著名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遗体告别仪式7月19日上午在北京
八宝山革命公墓东礼堂举行。可是围绕季羡林遗留财产去向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季羡林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白衣女子突然现身并声称 “
钱文忠要偷季老的乌龟”。这位白衣女子究竟是何人?她当时所发表的一些言论目的何在?2009年7月20日, 季承指出神秘白衣女子名叫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季承进一步指出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 季承还认为,李玉洁的动机就是窃取季羡林的财产。因为我是合法
继承人,妨碍了她,她就要采取一些动作。
关于偷龟事件季承表示,盗窃季老藏画的幕后人就是季老前秘书李玉洁,而声称钱文忠偷龟的王如女士正是李玉洁的干女儿,她们是一伙的。 此前,季承曾说,自己与父亲13年不能见面,正是因为李玉洁隔绝。2008年底曝光的藏画被盗事件就是由于李玉洁监守自盗,开始并不知道是她,后来经过核查、清点才知道,被盗了相当数量的字画。准确的年份说不清,但是在她管事的时候。季承表示,“李玉洁监守自盗,我已经掌握了铁证,是否要向法院起诉,还要看具体情况。”
神秘女子曾去医院看过季羡林,在2009年7月季羡林追悼会接近尾声时,该神秘女子突然出现,将所有矛头指向季羡林关门弟子
钱文忠。季承说,他认识该女子,对方名叫王如。对于后来的“乌龟被抢风波”他完全不知情,上网看报纸上登的照片才知道是她。
季承说,他是在2008年11月和父亲重归于好后认识王如的。王如并不是父亲季羡林的学生,但她写过一些季老的文章。她自称北大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世界华人》杂志的特约记者。季承说就他了解,王如同时也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
他说,他与父亲和好的这大半年里,王如还曾去301医院看过其父亲一次。他和王如关系也很熟,见过很多次见面,也打过很多次电话。交往中,他对王如的印象“很好”。 追悼会上,王如为何要这么做?季承说这也是他不能理解的地方。他与北大校方已就季老遗体达成一致意见,可以100%肯定的是,王如代表的不是北大校方。但她是否代表了北大个别老师的态度,他不得而知。
案发前,现年48岁的王如是季羡林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57岁的方咸如作为季羡林的管家,负责照顾季羡林的起居生活以及种花、养猫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
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的价值为333万余元。
检方称,王如在得知他人报案后,又与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
与神秘女子一起出现的,还有季羡林生前好友石景宜的义女
施汉云。她说该神秘女子确实叫王如,她们俩是2008年年底认识的。当时她去找李玉洁老师,正好王如拿着一本写了她文章的杂志进来,她就知道对方是一位记者。后来她又了解到,她也是北大的一名老师。
施汉云说,她与王如并不熟,平时也是王如主动找她。但她可以肯定的是,王如对季羡林先生特别尊敬,与李玉洁关系也非常好。施汉云称,她必须再次澄清她不是季羡林的义女,也对季承没有任何意见,她说去季老家看到家里“人去楼空”,是心里难受,并不是要指责季承。
钱文忠也将对此事的回应更新到他的博文《季羡林先生事件背后的罪人快要露出来了》中,他表示,从照片看,他并不认识神秘白衣女子,季羡林教过的学生里也没有此人。
案件经过
“光明正大”拉走十余车物品
“满屋狼藉,书画等你让我拿的东西都不在!”2009年12月15日晚,方咸如破窗到
朗润园13号公寓时发现了上述景象,在电话内向王如汇报。
王如称,2002年季羡林长期入住301医院后,就由她来照管朗润园13号公寓,方咸如负责具体干活。直到2009年6月,
季承突然解雇了方咸如,并换了钥匙。
王如称,由于她跟方咸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该房间内,且季羡林交代他们誓死捍卫物品,因此他们之前也曾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撬开玻璃窗进入室内。
据目击证人称,在电话中得到王如授意后,方咸如“戴着手套”破窗而入,然后当晚搬走了大量物品。
王如称,他们二人在学校两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用平板车拉走了物品,拉了十七八趟直到次日凌晨五六时许才忙完。搬完物品后,她又找人把物品都包装起来,并进行了清点和登记造册,然后又联系了
中央党校等多个部门,暂存好上述物品。
对于这一经过,多名证人目击或被告知。王如自己也形容她是“光明正大”的,因为她认为当时造成满屋狼藉的八成是
季承,她需要把物品拉走作为筹码,迫使季承交出他先行拉走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案发次日当王如听说季承报警后,她还不相信,因为认定“季承不敢贼喊捉贼”。
法庭受审
2011年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许,王如、方咸如被带入法庭,戴着眼镜的王如高昂着头,大步走在前方。王如当天情绪激动,坚持拒穿号服。
由于方咸如方言浓厚以至于他的
辩护人都听不清楚,因此王如的发言占了绝大部分。
由于情绪激动的王如质疑公诉人,下午3时许庭审被迫中断了5分钟。在审判长和辩护人的劝说下,她才平复情绪、配合法庭调查。
“我是按照季老生前对我的叮嘱!这关乎我的清白,关乎我的尊严!”王如当庭称,她收到起诉书后,因不认同指控内容拒绝阅读。被告人方咸如也否认了指控。
被告方认为,二人只是把物品从
季羡林故居搬到了北大校园内的季羡林基金会办公室,并没有
非法占有的
犯罪故意。
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被告人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
庭审焦点
公诉人 “非法占有”
庭审中,公诉人提交了
季承掌握的六份季羡林亲笔信或
委托书,称“我以前给秘书
李玉洁等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委托季承处理”、“我从来没有做过全部捐赠”等。
正是因为掌握了上述材料,在季羡林生前时,季承就曾与北大接触要求返还物品。2009年6月19日,在多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北大将
季羡林故居内的物品清点后交给了季承。
被告人 “保护藏品”
王如及其
辩护人举证称,季羡林曾写下成立捐赠小组(组员不包括
季承)的亲笔信。
辩护人曾提出,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
根据2001年的赠予协议和王如手中的亲笔信,王如方认为季羡林过世前已经把东西都捐赠了出去,并没有东西留给季承。
因此,被告
方均提出,他们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不至流失。
我们做了好事,我们保护了流失的国有财产,我们为什么会进来!
最后陈述环节时,被告人王如说。
即便是有人翻动了,那也是季家的物品,我有权处置,跟他没关。
对于被告人提到的案发当晚进入室内后发现满屋狼藉,季羡林之子
季承(由于他曾做本案证人,故无法出庭旁听)回应说。 检方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由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公诉人建议量刑范围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方咸如酌情考虑,因为他和王如之间是复杂的共犯关系,在本案中起到比较次要的作用。
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30分许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
审判结果
证据条件
历时3年多的已故国学大师
季羡林故居盗窃案2日有了结果。该案被告、曾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的王如,经法院审理认定无罪,已获释。法院认为,王如确是为了“抢救”季羡林故居财产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条件。
2009年,季羡林去世后,财产归属纷争风波乍起。季羡林独子季承曾表示,季老身后财产都是季家的。季羡林的秘书李玉洁及王如都认为,季老生前立遗嘱表示,他的全部财产都捐给北大。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在北京大学
朗润园的故居遭到盗窃,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当晚,季羡林之子季承向警方报案。同年12月20日,北京警方将嫌疑人王如和方咸如抓获,被盗物品全部返还。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在季羡林朗润园家中担任男管家的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
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这些物品的价值高达333余万元人民币。王如在得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藏匿。
王如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犯盗窃罪矢口否认。她在庭审时说,当时出于安全考虑,她才让方咸如转移了季老的物品。她强调,是转移,不是盗窃,而转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季老的文化遗产。
王如称,她对北大违背承诺放弃维护季羡林遗愿的行为气愤不已,因而才做出转移财产的举动。
王如表示,她在季羡林身边工作多年,深受季羡林信任,季老还准备聘她为下一届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她说:“所转运的季老这些图书和物品是国有资产,既然北大不出面保护,我就
责无旁贷地不得不出面保护。转运绝不是非法占为目的,也不是秘密窃取。”
在搬运过程中,王如请来认识季羡林的熟人帮忙,并电话报告给季羡林基金会现任秘书长李玉洁,还向北大校领导请示该怎么处理这些书籍和物品。王如的这一系列做法说明她的这一转移行为是公开的、光明正大的,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相去甚远。
不予追究刑责
王如的辩护律师表示,王如的行为属于擅自转移暂存在季羡林住所的北大财产的行为,而非盗窃犯罪,应按民事法律关系处理,不应按刑事法律关系追究王如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