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
原广东省委副书记
王宁(1923.04~2013.08.26),男,原名许高科,1923年4月出生于山西省襄陵县(今山西襄汾)。中国共产党党员,原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党的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曾任冀察热辽二十二、十九专署公安处处长,北平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社会部秘书、社会部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党组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主任。2000年8月离休。2013年8月26日12时23分,王宁同志因病在广州逝世,享年91岁。
人物简介
王宁,男,原名许高科,山西省襄陵县(今山西襄汾)人。出生于1923年4月,1938年7月参加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党的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
2013年8月26日12时23分,王宁同志因病在中国广州逝世,享年91岁。
2013年9月4日,王宁遗体在广州火化,习近平、江泽民、胡锦涛等表示哀悼。王宁同志生前好友及干部群众代表也前往送别。
个人履历
1923年4月出生于山西省襄陵县(今山西襄汾)。
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7月至1948年12月,先后任襄陵县二区“牺牲救国同盟会”助理员、华北联合大学青年队政治助理员、校长办公室股长、保卫员、延安大学行政学院党支部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处二科科员等职务。解放战争时期,曾任热河省承德市公安局秘书、省公安厅秘书,热辽行署公安局侦察科科长、晋察热辽第二十二、十九专区公安处处长,冀察热辽中央分局社会部侦察科科长。
1948年12月调进北平后,先后任中共北平市委社会部秘书、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1949年11月至1952年12月,先后任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
1956年12月至1968年9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兼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公安总队第一政委,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委员。
“文革”中被捕受迫害。
1971年1月,下放省公安机关“五七”干校劳动;同年9月恢复工作,至1976年10月,先后任广东省革委会保卫组副组长,省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76年10月至1982年12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副省长兼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1982年12月后,任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任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2000年8月离休。
人物生平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王宁同志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进行抗日宣传,唤起民众抗日热情,发展“牺盟会”会员。
1938年,年仅16岁的王宁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在党组织的安排下,王宁同志离开家乡,带领30多名党员几经辗转,来到延安。王宁同志先是分配到安吴堡青训班学习,嗣后加入抗大和华北联合大学组成的八路军挺进纵队,奔赴晋察冀根据地。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参加打游击、反扫荡,1942年后边工作边完成了高中课程的学习。直至1944年6月又被选送回延安,担任延安大学行政学院党支部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即西北局社会部)二科科员,参加了边区安保及社会部对“抢救运动”中被审查干部的甄别平反工作。次年4月,王宁同志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保卫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延安和华北联大的6年战斗岁月里,王宁同志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形成了追求真理、实事求是、敢于探索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坚定了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而奋斗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及牺牲精神。
解放战争时期,王宁同志被派往冀察热辽地区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在国共两党斗争的关键时刻,他积极参加解放区的除奸肃特工作,为当地新政权的建立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了大量工作。1948年年底,王宁被选调到北平市公安局,参加了北平的和平解放和开国大典的安保工作,为人民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功劳。
1949年11月,王宁同志南下广州,从此在南粤大地扎下了根。在刚刚解放的广东,由于国民党潜伏特务的肆意破坏,局势很不稳定,老百姓对共产党能否迅速稳定局面、恢复秩序、发展生产、保障民生抱有疑虑。时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厅长的王宁同志,恪尽职守,为保卫和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56年12月后,王宁同志担任省公安厅长,卓有成效地领导全省公安机关一次又一次粉碎了美蒋特务反攻大陆及其他种种破坏阴谋,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了新生政权,为广东的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稳固的社会基础。同时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公安队伍的发展壮大。
“文革”期间,王宁同志遭受残酷迫害,戴铐入狱,但他顶住压力,仍保持了正直、正派的高尚品格,从未写过任何不实材料和说过不实言论,难能可贵。
1976年10月起,王宁同志主持全省政法工作。“文革”期间广东出现了大量冤假错案,拨乱反正工作任务艰巨繁杂。王宁同志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短短两年时间,全省公检法系统就恢复正常,并积极有效运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等提供了保障。在广东海丰,中共早期农民运动领导人彭湃的许多亲属及干部群众在“文革”中遭到冤杀和关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文革”结束后,王宁同志带领联合工作组深入调查走访、查明真相,最终使整个冤案得到平反,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期间,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参与了广东经济特区的创建工作。他思想解放、勇于担当,为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进行了大胆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宝安县逐步放宽粤港间的过界限制,同意农民到香港一侧发展种养,但必须早出晚归。为方便生产,王宁同志毅然批示,支持宝安允许部分农民过境居住的申请,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1982年年底,王宁同志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分管党群和统战工作,在领导全省落实干部政策、精简机构、干部的培养选拔、联系党外人士、指导群众团体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间,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纪委书记,组织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甄别并纠正了一些错案、假案,教育、保护了一批同志。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王宁同志还重点负责整党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为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都倾注了大量心血,做出了重大贡献。
1988年5月,王宁同志任省顾委主任,他带领省顾委委员积极参加省委重要决策的讨论,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思考,及时向省委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助手和参谋作用。
1993年5月,王宁同志从广东省顾委主任的岗位上退下来后,依然十分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及广东的发展,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公安部咨询委员会、省法学会、省顾委委员联谊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机构担任职务,继续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余热。
社会评价
王宁同志长期担任广东省地方重要领导职务,是中国革命,特别是广东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参与者和历史见证人,尤其是担任广东省公安厅主要领导20多年,为广东公安政法工作殚精竭虑,为打造稳定社会环境,促进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王宁同志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勤奋学习,注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永葆革命青春;他工作勤勤恳恳,处理问题慎重稳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任劳任怨;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顾全大局,处事公道正派,待人忠厚温和;他心系群众,时刻把百姓的疾苦记在心上,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他作风正派,乐观豁达,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家属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
王宁同志的逝世,是广东人民的一大损失。
社会影响
王宁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江泽民胡锦涛刘奇葆孙春兰李建国汪洋张春贤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郭金龙韩正乔石朱镕基温家宝李瑞环李岚清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杜青林王胜俊王晨沈跃跃郭声琨常万全、周强、曹建明、卢展工齐续春郑天翔张万年王汉斌张震邹家华王乐泉热地乌云其木格肖扬韩杼滨贾春旺叶选平任建新王文元李贵鲜徐匡迪白立忱黄孟复张梅颖李继耐;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同志陈锡文杨传堂、刘家义、章沁生令狐安黄华华欧广源;广州军区领导同志吕丁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省、市、区老同志凌云、邹瑜等;广东省领导同志及老同志朱小丹黄龙云吴南生寇庆延朱森林卢瑞华李灏张帼英卢钟鹤黄丽满等,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王宁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2013年9月4日,王宁同志遗体在中国广州火化。胡春华、肖扬、朱小丹、黄龙云、朱明国和黄华华同志等向王宁同志遗体告别并与亲属一一握手,表示慰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地级以上市党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和驻粤部队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对王宁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王宁同志生前友好及干部群众代表也前往送别。
参考资料
王宁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09-05
王宁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08-27
王宁同志遗体在穗火化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09-05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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