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歌雅,女,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
山东莱州人,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黑龙江大学《
求是学刊》副主编,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民商法学科后备带头人。
人物经历
社会任职
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
黑龙江省省级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
现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黑龙江省边疆文化学会副会长;
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黑龙江省政协特邀信息顾问;
黑龙江省“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讲师;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十一五”普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市妇女问题研究会副理事长;
哈尔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哈尔滨市妇女维权研究会副会长;
哈尔滨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哈尔滨市妇联女性导师。
主要论文
近年来,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其中,
《关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建议》(
《中国法学》),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黑龙江省教委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
《光明日报》),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思考》(
《求是学刊》),获黑龙江省高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经济帮助制度的矫正》获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纪念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三等奖。
主要专著
《扶养与监护纠纷的法律救济》(
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版),27万字,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参编著作有《民法概论》、《破产法新论》、《继承法新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妇女法律权益焦点扫描》、《
婚姻法修改论争》等十余部。
完成科研
已完成黑龙江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婚姻家庭立法研究》、《中国婚姻立法的伦理内涵与习俗超越》,
现承担中国法学会项目、黑龙江省社科专项项目:《
社会排挤与女性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保障》,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民法典体系中的婚姻家庭法新架构研究》,
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继承立法的伦理意蕴与制度延展》、《人格权的价值与体系》等。
荣誉称号
1999-2010 年度,连续五届获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2002年,获首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3年,获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4 年,任“省级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
2005 年,被评为首届
黑龙江大学“
三八红旗手”。
2008年,获哈尔滨市杰出法学专家称号。
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政协履行职能优秀委员。
2009年,获黑龙江大学教学名师奖。
2010年,获哈尔滨市法学研究功勋称号。
研究领域
民事权利、人格权法、
亲属法、
继承法、民法哲学、性别与法律、
民商法总论、人身权法等。
主要作品
出版专著六部:《扶养与监护纠纷的法律救济》(获2002年度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婚姻家庭法论》、《
中国婚姻伦理嬗变研究》、《
中国亲属立法的伦理意蕴与制度延展》、《
中国近代的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参编专著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出版图书
获得荣誉
在教学研究领域成绩显著,曾获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度,《创意中的模拟教学》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996—1998年度,被评为
黑龙江大学“十佳”青年教师;
1996—1998年和2000—2002年,被评为
黑龙江大学第三届、第四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1998—2000年度,获
黑龙江大学“教书育人积极分子”称号;
1999-2010 年度,连续五届获
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2002年,获首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3年度,获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2003年,获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3年度,《创意中的模拟教学》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4 年,任“省级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
2005 年,被评为首届黑龙江大学“三八红旗手”;
2008年,获哈尔滨市杰出法学专家称号;
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政协履行职能优秀委员;
2010年,获哈尔滨市法学研究功勋称号;
2011年,获黑龙江省教学名师称号。
学术论文
《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
《WTO背景下的公民信用规制》
《中国区际收养立法的历史性审视》
《中国古代的离婚模式与离婚道德考略》等60余篇文章
其中,《关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中国法学》),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在教学研究领域,发表了《悟性·理性·韧性——教学三元素》、《WTO框架下的法学高等教育》、《情境教学的美感与效度》、《菜单选课中的心理需求与教学定位》等文章。、
教学过程
主要使用
模拟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讨论法、演讲法等教学方法,深受学生的喜欢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