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毖(生卒年不详),长沙人,三国时期人物。最初奉命至京师,因魏、吴相争而不得还,在魏担任给事黄门侍郎,参与劝魏王
曹丕即帝位。其子
王昌,在晋担任东平相。
王毖原配居住在长沙,因战乱而无法与王毖相见。王毖身在北方,与后妻又生下了
王昌、
王式二子。
晋太康元年(280年),东吴被晋朝所灭,当时王毖以及他的前妻、后妻都早已去世,王昌担任东平相,请求弃官为前母服丧,东平王
司马楙上表此事,晋帝
司马炎得知后,下诏让群臣商议。由于王昌的前母与王昌没有血缘关系,且两人从未见过面,所以多数人认为王昌不应该服丧,少数人则认为王昌应该服丧,最终司马炎下诏不准王昌服丧(详见《晋书》、《通典》)。
王昌,字公伯,王毖与后妻之子。娶魏任城王
曹彰之女为妻,任东平相、散骑常侍,早卒,事见《襄阳耆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