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镇指属越级直属机构,由于某些沿海地区发展快,很多强镇在发展中遇到了制度瓶颈,因此,很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权。过去政府的基本建设不仅是搞“二元投资”,而且是“梯级投资”。中央政府重点建设好首都和直辖市,省政府重点建设好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地方政府重点建设好地级市,县政府重点建设好县城,镇的建设排在最末端。由此导致县、镇的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建设太差。农民都不愿意购房居住,由此导致“空壳镇”现象。
而基础设施太差,必然投资环境就不理想,必然无法“招商引资”,甚至本土萌芽的企业都要外迁。这就是我国城市化的一个困境:最有希望解决城市化问题的县、镇,恰恰最受各级政府歧视,而其根源就是“梯级投资”。 我国现行的行政级别来看,级别越高,发展机会越多。
2010年12月29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刚刚下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27个试点镇将被赋予与县政府相当的权限,到2015年实现每个镇年财政总收入1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万元以上的目标。据悉,这27个试点镇包括杭州萧山区瓜沥镇、余杭区塘栖镇,宁波奉化市溪口镇,温州乐清市的柳市镇、苍南县龙港镇,湖州吴兴区织里镇,嘉兴桐乡市的崇福镇,绍兴诸暨市店口镇,金华东阳市横店镇等。
对试点镇,省政府将给予重点扶持,允许在核定编制总数内统筹安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县(市、区)政府部门派驻试点镇的机构,日常管理以试点镇为主,负责人任用、调整及工作人员调动要书面征得试点镇党委同意。垂直管理部门可在试点镇设派驻机构。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建设、规划、环保、交通等部门专业人才到试点镇挂职的制度。根据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生产要素流向,允许适度调整试点镇的行政区划,拓展发展空间,并在用地、信贷上优先安排,鼓励金融机构到试点镇设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设村镇银行和
小额贷款公司。在
财政管理体制上,建立试点镇政策倾斜、设有金库的一级财政体制。同时,建立每年10亿元的培育试点专项资金(暂定3年),用于试点镇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功能区、技术创新和人才集聚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