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业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经济部门。中国社会主义商业创建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商业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商业和集体所有制商业。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目的,是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商业的性质取决于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
社会主义商业的一切财产属于全民所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因而它在本质上不同于以生产资料
私有制为基础、以攫取利润为唯一目的的
资本主义商业。
公有制的性质,决定着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活动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它的经营虽然也必须有盈利,但这种盈利不是来自剥削,而是依靠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和依靠改善经营管理取得的;同时这种盈利也不归私人所有,最终还是用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社会主义商业的
公有制,使社会主义
商业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商业内部,商业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关系,是平等的互助合作关系。社会主义商业和工农业生产部门之间以及社会主义商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是建立在平等的互助合作的基础之上。
它对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为生产部门推销产品和开辟销售市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
社会化大生产为主体的
商品经济,大规模的生产必须以大规模的出售为前提。大量
商品生产出来以后,主要是经过社会主义商业的购销活动来实现商品的价值。其次,通过商品供给,为生产部门及时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保证
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反馈,把市场信息及时反映给生产部门,引导生产者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使生产更好地适应消费。
广大职工取得
货币工资和农民取得
货币收入后,能否从市场上购买到价值相当的个人消费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状况和零售价格水平。
首先,
社会主义积累主要来源于
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
剩余产品,但这部分剩余产品的价值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社会主义商业能否把商品最终销售出去。其次,社会主义商业在组织
商品流通过程中,为了完成商品实体从
生产领域向
消费领域的转移,还要对商品进行运输、保管、包装、分类、加工等生产性劳动,这些劳动能够增加商品的价值,因而能够提供一部分社会主义积累。此外,社会主义商业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节约
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也能够为国家和集体提供更多的积累资金。
即社会主义
全民所有制商业。它可以由国家经营,也可以用承包或租赁方法交给集体或个人来经营。但
国营商业是国有商业的主体,它在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
即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制商业,它在市场上居于重要地位。集体商业主要有:农村
供销合作社商业、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城镇青年和其他居民集资经营的商业以及综合经营的
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所办的商业等。这些不同形式的集体商业,虽然都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但它们在商品流通领域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主要的和最强大的是农村供销合作社,它是农村商业的主体,对发展农村
商品生产,安排农村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