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
胡锦涛2010年9月在第五届
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部长级会议上提出相关观点。观察家认为,
胡锦涛的“社会公平观”第一次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平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全面、客观、理性、科学的阐述。
我们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覆盖全民的
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
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从一定意义上理解,权利平等,至少包括人的话语与行为等的权利的平等(言论和行动等);
机会平等,至少包括人的得知信息的时间与内容等的平等(知情和受益等);规则公平,至少包括规则内容对涉及所有对象的平等(制定和遵循等);
分配公平,至少包括
分配权利与获得利益共同享受的平等(权利分配和利益分配等)。权利平等是地位平等的体现,
机会平等体现所有利益人发生利益起点的平等,规则平等体现衡量标准的平等。无论从哪一个平等来讲,都是体现公平正义思想和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
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新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