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礼仪
规范性礼貌语
称谓礼仪是在对亲属、朋友、同志或其他有关人员称呼时所使用的一种规范性礼貌语,准确的称谓能恰当地体现出当事人之间的隶属关系
基本信息
称谓,也叫称呼,属于道德范畴。大家的祖先使用称谓十分讲究,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情况,在使用称谓时无不入幽探微,丝毫必辨。现在的现代礼仪,虽不必泥古,但也不可全部推翻重来,要在前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表现出新一代礼貌称谓的新风貌。
人际交往,礼貌当先;与人交谈,称谓当先。使用称谓,应当谨慎,稍有差错,便贻笑与人。恰当地使用称谓,是社交活动中的一种基本礼貌。称谓要表现尊敬、亲切和文雅,使双方心灵沟通,感情融洽,缩短彼此距离。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称谓,是人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礼仪因素。
符合身份称谓
当清楚对方身份时,既可以对方的职务相称,也可以对方的身份相称;当不清楚对方身份时,可采用以性别相称“某先生”、“某女士”或“XX老师”,亦不失为一个权宜之计。
符合年龄称谓
当称呼年长者时,务必要恭敬,不应直呼其名,也不可以直接呼“老张”、“老王”等,尤其是年龄相差较大隔代人之间,更不可以直接呼“老张”、“老王”等;“老张”、“老王”只能是一种称谓,不应当是称呼;可以将“老”字与其姓相倒置,如“张老”、“王老”,或“王老先生”、“张老先生”或姓+职务(或职称等),如“李主任”、“刘总”、“杨工”、“罗老师”、“陈师傅”等等;总之,要有尊敬长者之意。
当称呼同辈的人时,可称呼其姓名,有时甚至可以去姓称名,但要态度诚恳、表情自然,体现出真诚;当称呼年轻人时,可在其姓前加“小”字相称,如“小张”、“小李”,或直呼其姓名,但要注意谦和、慈爱,表达出对年轻人的喜爱和关心。
一定要注意称呼与称谓之间的区别。比如“爸爸”“妈妈”是称呼,“父亲”、“母亲”、“家父”、“家母”是称谓,不可以混为一谈。
类别
姓名称谓
姓名,即一个人的姓氏和名字。姓名称谓是使用比较普遍的一种称呼形式。用法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全姓名称谓,即直呼其姓和名。如:“李大伟”、“刘建华”等。全姓名称谓有一种庄严感、严肃感,一般用于学校、部队或其他等郑重场合。一般地说,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指名道姓地称呼对方是不礼貌的,甚至是粗鲁的。
名字称谓,即省去姓氏,只呼其名字,如“大伟”、“建华”等,这样称呼显得既礼貌又亲切,运用场合比较广泛。
姓氏加修饰称谓,即在姓之前加一修饰字。如“老李”“小刘”“大陈”等,这种称呼亲切、真挚。一般用于在一起工作、劳动和生活中相互比较熟悉的同志之间。
过去的人除了姓名之外还有字和号,这种情况直到解放前还很普遍。这是相沿已久的一种古风。古时男子20岁取字,女子15岁取字,表示已经成人。平辈之间用字称呼既尊重又文雅,为了尊敬不甚相熟的对方,一般宜以号相称。
亲属称谓
亲属称谓是对有亲缘关系的人的称呼,中国古人在亲属称谓上尤为讲究,主要有:
对亲属的长辈、平辈决不称呼姓名、字号,而按与自己的关系称呼。如祖父、父亲、母亲、胞兄、胞姐、胞弟、胞妹等。
有姻缘关系的,前面加“姻”字,如姻伯、姻兄、姻姐、姻弟、姻妹等。
称别人的亲属时,加“令”或“尊”。如尊翁、令堂、令郎、令爱(令嫒)、令侄等。
对别人称自己的亲属时,前面加“家”,如家父、家母、家叔、家兄、家姐、家弟、家妹等。
对别人称自己的平辈、晚辈亲属,前面加“敝”、“舍”或“小”。如敝兄、敝弟,或舍弟、舍侄,小儿、小婿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亲属、家庭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亲属称谓上已没有那么多讲究,只是书面语言上偶用。现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亲属称谓时,一般都是称自己与亲属的关系,十分简洁明了,如爸爸、妈妈、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
有姻缘关系的,在当面称呼时,也有了改变,如岳父--爸,岳母--妈,姻兄--哥,姻姐--姐,姻弟--弟,姻妹--妹等。
称别人的亲属时和对别人称自己的亲属时也不那么讲究了,如:您爹、您妈、我哥、我弟等。不过在书面语言上,文化修养高的人,还是比较讲究的,不少仍沿袭传统的称谓方法,显得高雅、礼貌。
职务称谓
职务称谓就是用所担任的职务作称呼。这种称谓方式,古已有之,目的是不称呼其姓名、字号,以表尊敬、爱戴,如对杜甫,因他当过工部员外郎而被称“杜工部”,诸葛亮因是蜀国丞相而被称“诸葛丞相”等。现在人们用职务称谓的现象已相当普遍,目的也是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礼貌。主要有三种形式:
用职务呼,如“李局长”、“张科长”、“刘经理”、“赵院长”、“李书记”等。
专业技术职务称呼,如“李教授”、“张工程师”、“刘医师”。对工程师,总工程师还可称“张工”、“刘总”等。
职业尊称,即用其从事的职业工作当作称谓,如“李老师”、“赵大夫”、“刘会计”,不少行业可以用“师傅”相称。行业称呼。
直接以被称呼者的职业作为称呼。例如:老师、教练、医生、会计、警官等等。
性别称呼
一般约定俗成地按性别的不同分别称呼为“小姐”、“女士”、“先生”。其中,“小姐”、“女士”二者的区别在于:未婚者称“小姐”,不明确婚否者则可称“女士”。
作用
讲解称谓礼仪称呼有二个作用:一是表明说话动作或内容的指向对象;二是表明对该对象的态度。要讲究礼貌,就不能忽略第二个作用。
1.在面对面的称呼中有礼节。有些同学有个错误观念,以为只要对方知道自己是在对他说话就没有必要称呼他了。其实,懂礼貌的人经常会单单为了表示敬重而称呼。比如,上学路上看到老师了就叫一声“老师”,放学回家后看到父亲了就叫声“爸爸”,这在礼仪上都是很有必要的,哪怕是叫过后什么话也不说,被称呼人也会领会你对他们的敬重。
2.在使用第二人称时有礼节。大家都知道,用“您”比用“你”要更显敬重,这是我们必须记住的,但是我们还要知道,用“老师您”、“叔叔您”、“经理您”比单用“您”也更显敬重。还有,用量词“位”也可表示尊重,如说“这位同学”比说“这个同学”要好。
3.对说话对象的家人称谓中有礼节。比如,对老师的妻子可以称“师母”,对兄长的妻子称“大嫂”,如领导年龄与自己父母差不多,对其夫人就可称为“阿姨”,不要直呼其名或“你老婆”。
4.对说话对象所属的事物的称谓中有礼节。对对方的姓(名)要称“贵姓”或“尊姓大名”,对老师的作品可称“大作”,对方的观点可称“高见”,对老人的年龄要称“高寿”,对对方的公司称“贵公司”,在书面语言中,对年轻女性的名字可称“芳名”,对其年龄也可称“芳龄”。
5.对对方的行为的称谓中有礼节。如:宾客的来临可敬称为“光临”、“惠顾”,对方的批评可敬称为“指教”,对方的解答可敬称为“赐教”,对方的原谅可敬称为“海涵”,对方的允诺可敬称为“赏光”、“赏脸”,对方的修改可敬称为“斧正”,在书面语言中,对方的到达叫“抵”,对方的住宿叫“下榻”。
规范
称谓的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表现出尊重,是否符合彼此的身份和社会习惯,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社会活动中,人们之间互相接触,称谓问题必然频繁地出现。
使用称谓的注意
不能把剥削阶级道德观念当成社会新潮流,如称“掌柜的”、“财主”、“马夫”、“少爷”等。有的人对这些称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沾沾自喜,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不礼貌的称谓在公共场所不要用,如“老头”、“老婆”、“小子”等。而这些称呼在家庭中或亲朋好友之间使用,反会产生亲昵的效果;
青年人称呼人要慎用或不用“哥儿们”、“姐儿们”之类的称谓,以免给人以“团伙”之嫌。
礼仪次序
称谓礼仪一般情况下,同时与多人打招呼,应遵循先长后幼、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女后男、先疏后亲的原则。进行人际交往,在使用称呼时,一定要避免失敬于人。称呼时应注意以下细节:
不因粗心大意,用心不专而使用错误的称呼。如念错被称呼者的姓名;对被称呼者的年纪、辈分、婚否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作出错误判断,产生误会。
不使用过时的称呼。如“老爷”、“大人”等。
不使用不通行的称呼。如“伙计”、“爱人”、“小鬼”等。
不使用不当的行业称呼。
不使用庸俗低级的称呼。如“磁器”、“死党”、“铁哥们儿”等称呼。
不使用绰号作为称呼,不随便拿别人的姓名乱开玩笑。
对年长者称呼要恭敬,不可直呼其名。
传统称谓
古代称谓礼仪中国古代很多文明称呼,至今还被运用。如:将父母称为高堂、椿萱、双亲;称呼别人的父母为令尊、令堂;称别人兄弟姐妹为令兄、令姐、令弟、令妹;称别人儿女为令郎、令爱(令嫒);自称父母兄弟姐妹为家父、家严、家慈、家兄、家姐、舍弟、舍妹;称别人庭院为府上,尊府;自称为寒舍、舍下、草堂。妻父俗称丈人,雅称为岳父、泰山。兄弟为昆仲、棠棣、手足。夫妻为伉丽、配偶、伴侣。妇女为巾帼;男子为须眉。老师为先生、夫子、恩师;学生为门生、受业。学堂为寒窗;同学又为同窗。
父母死后称呼上加“先”字,父死称先父、先严、先考;母死称先母、先慈、先妣;同辈人死后加“亡”字,如亡妻、亡兄、亡姐、亡弟、亡妹。夫妻一方亡故叫丧偶,夫死称妻为寡、孀;妻死称夫为鳏。
年龄的代称
古人对于不同的年龄,都有不同的代称。如:
总角:幼年的儿童,头发上绾成小髻髻。《礼记·内则》“拂髻,总角。”郑玄注:“总角,收发结之。”后来就称儿童的幼年时代为“总角”。陶潜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者无成。”这里的“白首”代称老年。
垂髻:也指儿童幼年。古时儿童未成年时,不戴帽子,头发下垂,所以“垂髻”代称儿童的幼年。陶潜《桃花源记》:“黄发垂髻,并怡然自乐。”这里的“黄发”也代称老年。束发:古代男子成童时把头发束成髻,盘在头顶,后来就把“束发”代称成童的年龄。《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归有光项脊轩志》:“余自束发,读书轩中。”
成童:古时称男子年达十五为“成童”。《礼心·内侧》:“成童,舞象,学射御。”郑玄注:“成童,十五以上。”《后汉书·李固传》:“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游学洛阳。”李贤注:“成童,年十五也。”又,《谷梁传·昭公十九年》:“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范宁注:“成童,八岁以上。”可见,成童到底是几岁,也有不同的说法。
及笄:古时称女子年在十五为“及笄”,也称“笄年”。笄是簪子,及笄,就是到了可以插簪子的年龄了,《仪礼·土昏礼》:“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礼记·内则》:“女子许嫁,……十有五年而笄。”则又指出嫁的年龄。《聊斋志异·胭脂》:“东昌卞氏,业牛医者,有女,小字胭脂,……以故及笄未字。”
破瓜:旧时文人把“瓜”字拆开,成为两个“八”字,称16岁为“破瓜”,在诗文中多用于女子。又因八乘八为六十四,也称64岁为“破瓜”。吕岩《赠张泊诗》:“攻成当在破瓜年。”
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所以主以“弱冠”代称20岁,弱是年少,冠是戴成年人的帽子,还要举行大礼。左思《咏友》诗:“弱冠弄柔翰,旧荦观群书。”
论语·为政》有“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之语,后来就以“而立”代称30岁,《聊斋志异·长清僧》:“友人或至其乡,敬造之,见其人默然成笃,年仅而立”;以“不惑”代称40岁,应璩答韩文宪书》:“足下之年,甫在不惑”;以“知命”为50岁的代称,潘岳《闲居赋》序:“自弱冠涉乎知命之年,八徒官而一进阶。”以“耳顺”为60岁的代称,庚信《伯母李氏墓南铭》:“夫人年逾耳顺,视听不衰。”
古人又称50岁为“艾”,60岁为“耆”,《礼记·曲礼》:“五十曰艾,……六十为耆……”也可以泛指老年,《荀子·致士》:“耆艾而信,可以为师。”
古稀: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后来就拿“古稀”为70岁的代称。耋:《诗·秦风·车邻》:“逝者其耋。”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左传·僖公九年》:“以伯舅耋老,如劳,赐一级,无下拜。”杜预注:“八十曰耋。”
耄:《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桓宽《盐铁论·孝养》亦称“八十曰耄。”
期熙:《礼心·曲礼上》:“百年曰期颐。”郑玄注:“期,犹在也;颐,养也。”孔希旦集解:“百年者饮食、居处、动作,无所不待于养。”后来就拿“期颐”代表百岁。苏轼《次韵子由三首》:“到处不妨闲卜筑,流年自可数期颐。”
另有“丁年”之说,泛指成丁之年,即壮年,温庭筠《苏武庙》诗:“回首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可是成丁之年各个朝代规定不同,如惰朝以20岁为成丁,唐玄宗天宝年间以23岁为成丁。
陛下殿下阁下
“陛下”、“殿下”、“阁下”、“足下”都是古人称谓上的敬辞。
“陛下”的“陛”指帝王宫殿的台阶。“陛下”原来反映的是站在台阶下的侍者。臣子向天子进言时,不敢直呼天子,必须先呼台阶下的侍者告之。后来“陛下”就成为对帝王的敬辞。
“殿下”和“陛下”是一个意思。原来也是对天子的敬辞但称谓对象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所变化,汉朝以后演变为对太子、亲王的敬称。唐朝以后只有皇太子、皇后、皇太后可以称为“殿下”。
“阁下”是旧时对别人的尊敬。常用于书信之中。原意是由于亲朋同辈间互相见面不便呼其名,常常先呼在其阁下的侍从转告,而将侍从称为“阁下”的,后来逐渐演变为至友亲朋间尊称的敬辞。
“足下”在古代,下称谓上,或同辈相称,都用“足下”。如《史记·项羽本纪》:“张良入谢曰:‘……谨使臣良奉白壁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足下。’”
以上这些敬辞,现在对外交往时(书信、宴会致词)还常常使用。
先生小姐女士
“先生”:始见于春秋《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注解曰:“先生指父兄而言也。”到了战国,“先生”泛指有德行有学问的长辈。历史上第一次用“先生”称呼老师,始见于《曲礼》。唐、宋以来,多称道士、医生、占卦者、卖草药的、测字的为先生。清朝以来,“先生”的称呼在人们的脑海里已开始淡薄,至辛亥革命之后,“先生”的称呼才又广为流传。
“小姐”:最实是宋代王宫中对地位低下的宫婢、姬、艺人等的称谓。到了元代,“小姐”逐渐上升为大家贵族未婚女子的称谓,如《西厢记》中:“只生得个小姐,字莺莺。” 至明、清两代,“小姐”一词终于发展成为贵族大家未婚女子的尊称,并逐渐传到了民间。
“女士”:始见于《诗经·大雅·既醉》:“厘尔女士。”这儿的“女士”指有德行的女子,和后来说的“千金”一样,用以对妇女和未婚女子的敬称。
妻子的称呼
小君细君:最早是称诸侯的妻子,后来作为妻子的通称。
内子:从前丈夫对别人称自己的妻子,其根源出于旧观念,认为男子主外,女子主内。
室人:多数是对别人妻子的称呼。
拙荆、山荆:源出“荆钗布裙”,本是指东汉梁鸿妻子孟光相素的服饰,后人用作妻之谦词。
荆妻、刑室:表示自谦,贫寒之意。
发室:原配妻子。
继室、续弦:因古人常以琴瑟比喻夫妻关系,故将妻殁再取称为“续弦”。
妾、姬、小妻、小星、如妻、如夫人、侧室、偏房、室、副妻等均为小老婆
国际交往
外国称谓礼仪普通男女的称呼。一般情况下,对男子不管其婚否都称为“先生”(Mister);对于女士,已婚的称为“夫人”(Mistress),未婚的称“小姐”(Miss);婚姻状况不明的,也可称为“Miss”。在外事交往中,为了表示对女性的尊重,也可将其称为“女士”(Madam)。
官方人士的称呼。对高级官员,称为“阁下”,也可称职衔或“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为“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对其他官员,可称职衔或“先生”、“女士”等。
皇家贵族的称呼。对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皇后,可称为“陛下”;王子、公主、亲王等可称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其爵位,亦可称“阁下”,或称“先生”。
技术人员的称呼。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职称、学位的人士,可称为“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也可加上姓氏或“先生”。
军人的称呼。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其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将领称“阁下”。
服务人员的称呼。一般情况下称“服务员”,如果知道其姓名的可单独称呼其名字,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小姐”。
教会人员的称呼。教会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也可以职称加“先生”,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同志称呼。凡是与中国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其各种人员均可称为“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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