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也叫
税收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
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
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2011年8月,美国《
福布斯》杂志推出了2011年
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排名全球第二。
世界排名
福布斯杂志推出其最新2009年
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排名全球第二税负痛苦地,排名第一的则是法国。
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则经福布斯评判,分列全球税负痛苦最轻地区的一、二、三位。其中卡塔尔只征收
公司所得税,而
阿联酋没有公司税但征收
社会保障税。这三个地区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征收增值税。
概念由来
《
福布斯》中文版在2005年7月刊上以封面标题形式发表特别报道:2005税负痛苦指数(TaxMiseryIndex),标题为“税务世界:扁平并快乐着”,旨在通过一年一度的全球税负调查,为企业及其雇员提供投资和就业指导,用这一指数作为衡量一项政策是否有利于吸引资本和人才的最佳标准,负数表示吸引力增加。署名JackAnderson.该指数通过将一国
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法定
税率直接加总得到。其与中国税负有关的基本结论主要有:
一是税负痛苦及变化指数中国排名第二,绝对值为160,变动幅度为零。文中说:“《
福布斯》全球版2005年的税负痛苦及变化指数显示,多数国家延续着 5年以来的趋势,正在降低而非提高
边际效率,令人惊讶的是,中国的指数是排名第二,中国正准备采用一套受法国启发而建立的税收体制,以便从未来的收入增长中获益。”其中法国税负痛苦指数174.8,为全球最高。
二是北京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最高。文中说:“对于地方性税收较高的国家,作者指定了特定的地区。2005年作者开始将中国的这些地方性税收计算在内,尽管逐年的比较不能反映出巨大的变化。但2014年相比,北京却几乎冲到了痛苦指数排行榜的顶端。而在全球大多数地区,地方收入通常是靠
财产税征集,因此不会对痛苦指数产生影响。”
三是税负痛苦指数与总体税负变动趋势不一致,多数国家总体税负上升。文中说:“虽然税负痛苦指数及总体税负的排名通常相互吻合,但只有同时观察这两项指标,才能发现一个重要的矛盾——虽然决定痛苦指数的
边际税率总体走向趋低,然而自1980年以来,只有8个世界经合组织成员国降低了税收在
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百分比。这说明税收转移正在出现,令起初光明的前景变得黯淡。总体税负表明,
政府支出预计将增加,其中包括了公共赤字,还包括国家部门采用各种非税手段消耗掉的资源。”
经济启示
(一)中国
主体税种的最高
边际税率相对较高,同时也应看到,中国主体税种的法定税率水平相对于
发达国家相应税种的税率水平也是不低的。如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
消费型增值税,
税率在20%以下。据专家测算,我国现行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约在23%左右;OECD30个国家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31.4%;英国、日本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都不超过40%等。在主体税种以外,中国还有消费税和其他
地方税等,使
宏观税负的名义水平较高。较高的名义税负不利于我国企业与
国际资本和国际人力资源
公平竞争,像《
福布斯》这样的世界知名媒体所作结论的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同时较高的名义税负也加大了征收管理的难度。
(二)平滑税(FLATTAX)可能是未来税改的一个方向。平滑税的提出始于上世纪末期,今仍处于热论中。平滑税肇端于现行税制的过度复杂,如美国联邦
个人所得税法复杂得“连IRS自己的专家都一头雾水”,这促进了代理业的发展,但实质是增加了无效劳动和征纳成本,结果催生了平滑税的理念。其基本内涵在于:简单易解,税制透明,且能达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目标。关于平滑税制已经证明的结论是“不比现行的税制更差”。果真如此,则显然用简单的税制比复杂税制更效率、更经济,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改革原则不谋而合。因此,平滑税的基本精髓正在被多国政府采纳,成为税改的基本方向之一。但到2005还没有哪个国家实行完全彻底的平滑税。
事件反思
《
福布斯》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居该榜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认为,由于
税制结构不同,仅仅按照《
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对不同税种的法定税率作简单加权,并不能反映真实的
税负水平。
2010年,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专门针对上次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撰写了反驳文章《走出宏观税负的误区》,指出这一评价指数犯下两大错误:一是简单地把
税率等同于税负;二是计算依据存在明显偏差,比如,把个人所得税按最高
边际税率45%进行折算等。如今,学者杨涛再次提出,不能简单地把加权后的税率,作为真实的税负水平。
这些反驳有理有据,证实了“税负痛苦指数”存在着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弊病。但澄清了概念并不代表解决了实际问题,既然税率高不等于税负重,那么同样,不能以税率低来论证税负轻,否则,就和前者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在税率之外,理应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税负轻重的标准。
在税的问题上,哥尔柏那句“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被反复引用。拔最多的鹅毛就是“加重税负”,而听最少的鹅叫,就是让征税的“痛苦指数”降到最低。要让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方面实现统一,其实只需做到两点即可,一是税收法定,即是否征税以及征多高的
税率,都由公众通过法定程序来决定;二是
预算公开,即公众清晰地知道自己交上去的每一分钱用在了哪里。
以此标准对照,我国目前有19种税,但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真正符合由人大立法确定的原则,其他税种都是由行政法规或事实上由更低层级的行政规章来确定。
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不到位,就会在征税上随意性过大,像近期被媒体热议的“加名税”即为一例,南京税务部门在征与不征的问题上一周竟变了三次。
再看预算公开。虽然这些年来我们的预算公开制度在不断推进,但离真正的预算公开还相去甚远。事实上,预算公开的状况和税收的权威性有直接关系,因为所有的税收都是
预算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门。如果公众不知道预算收入用在了哪里以及对有没有被浪费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就很难建立起对税最基本的信任和支持。
从对馒头税的误解到对月饼税的焦虑,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精神、纳税人的原则,正在逐步植根于每一个公民心中,这其实也是公众“重新发现税中隐藏的权利”的过程。可一旦这种“重新发现之旅”遭遇纳税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不对等的尴尬,公众就会对纳税有一种本能排斥,其结果就有可能是“拔最少的鹅毛,哪怕依法合规,也会听到最多的鹅叫”。
在税的问题上,纳税的义务和纳税人享有的权利越不对称,“税负痛苦指数”越高,而这一痛苦,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通过单向度的测算
税负水平来解决的,哪怕这种测算再精准。
中方回应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肖捷于2010年10月在《中国改革》杂志撰文指出,此前国外某杂志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行第二的说法有误,随着
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快速上升,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一个时期中国
宏观税负不仅有上升的需要,也有提升空间。
肖捷指出,“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行第二”论,存在评价方法的常识性错误。据介绍,该杂志所采用的税负痛苦指数评价方法,是确定六个税(费)种,包括公司和个人所得税、雇主和雇员交纳的社会保险金、
销售税、
财产税,并将其法定最高税率相加后进行比较,数值高低与所谓痛苦指数成正比。按该国外杂志计算,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是由
增值税最高税率17%、
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25%、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企业交纳的
社会保险金最高费率49%、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最高费率23%相加得出。肖捷认为,将简单相加后的税率等同于税负显然是一种谬误,因为决定税负的因素不仅有税率,还有税基。
“比较分析宏观税负水平,不能脱离不同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和
政府职能范围,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宏观税负水平没有放之四海皆适用的统一标准。”肖捷称。
在分析
宏观税负趋势时,肖捷指出,在公共财政政策框架下,
社会保障制度要逐步覆盖各类群体,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要逐步实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均等化目标也要逐步实现,加上
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繁重,目前,政府集中的
税收收入还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合理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经济的快速发展则为税收增长提供基础。肖捷认为,通过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
产业结构,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的质量也会不断提高,税收增长的基础更加稳固。在综合考虑
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后,下一个十年,中国税收增长的
弹性系数总体上仍可能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目前17.5%的水平上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和条件。
周健工回应
《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又对此文逐条回应。9月19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周健工强调,“这个榜单的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各国的税负之间寻找一个可以比较的尺度,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
税率。”
计算方法
《
福布斯》的
税收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
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这一指数旨在通过一年一度的全球税负调查,为企业及其雇员提供投资和就业指导,用这一指数作为衡量一项政策是否有利于吸引资本和人才的最佳标准,负数表示吸引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