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
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
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
医疗卫生事业较大的成就,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忧患也越来越大,已严重影响到国民的健康素质。我国财政医疗和卫生支出的
绝对值和占
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均逐年增长,但占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的比例也在逐年快速下降,与
卫生需求差距更大、支出结构更加不合理。根据
卫生部《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财政部《中国财政基本情况(2008)》和2010年温家宝总理的《
政府工作报告》
中数据,1978年-2009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从110.2亿元增长到16118.8亿元,人均由11.44元增长到1213.76元,增量很大。但2003年-2009年,
国家财政医疗卫生投入仅从831亿元增长到1277亿元,即人均年1213.76元的医疗卫生总费支出中,仅98.23元由国家财政负担。假如将社会支出高估至40%,居民个人支出仍然超过了50%,我国依然是全球个人负担较重的国家。世界上
最不发达国家和
发展中国家在2000年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负担即分别为42.8%和40.7%。
我国不仅财政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在财政卫生投入结构中,用于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更少,人均仅15元,(2013年已增至人均30元),而用于基层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就更少。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不足、与基本公共卫生需求不相适应,导致以下问题。
1.各级地方疾控机构经费保障薄弱,公益性质难以体现。全国疾控机构既有
全额拨款单位,又有
差额拨款单位。疾控机构的经费保障和保障标准不统一,导致
公共卫生服务和
公共产品提供不均衡、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特别是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等卫生安全防控存在薄弱点,对国家
公共卫生安全产生严重的
负面影响。疾控系统年人均收入水平远低于同地医院平均水平,
收入差距使人才队伍不稳定,具有发展潜质的专业人员流动性增加。受现行
运行机制和人员费用的限制,地方各级疾控机构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均面临巨大的困难。
另外我国
卫生资源总体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地区问题更加突出。我国的卫生资源城市占80%以上,农村仅占20%以下。2008年,我国城市孕产妇
产前检查率达到88.1%,而农村不足50%;城市
孕产妇死亡率为29.2/10万,农村为36.3/10万;城市
婴儿死亡率为6.6‰,农村为18.4‰,存在较大差距。
2.全国疾控系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结构很不合理。全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5岁以下者占39.4%,低于全国临床和
卫生技术人员53.1%的
平均值;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者占50%以上,越往西部,学历整体水平越低。39个
法定传染病病种有一半以上没有学科带头人,从事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专业人员也严重不足。公共卫生从机构到功能都极其薄弱,如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
食品安全监测、
风险评估、
事故处理、标准制定和
信息管理等职能,但全国多数疾控机构甚至没有独立的
食品卫生科室,除国家疾控中心外,各级地方疾控机构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辐射安全、
精神卫生、妇幼卫生、
学校卫生等职能合并成一个被严重弱化了的科室,根本没有承担相应职责的能力。
3.
慢性病患病率仍持续快速升高,公共
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仍较低。据卫生部公布的第4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截至2008年,全国
慢性病病例数已达到2.6亿,有医生明确诊断的
循环系统疾病例数由1993年的0.37亿增加到1.14亿,其中
高血压患者由1400万增加到7300万、
脑血管病由500万增加到1300万;
糖尿病病例数从200万增加到1400万。在过去的十年间,平均每年新增近1000万例慢性病病例。因
恶性肿瘤、脑血管病、
心脏病三项疾病
死亡人数占我国因疾病死亡前十位总人数的70%以上。
北京市25岁以上居民
高血压患病率超过25%,15岁及以上居民
糖尿病患病率超过7.7%。另外居民精神卫生状况堪忧,
抑郁障碍、自杀及精神疾病、
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
社会问题,而我国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严重匮乏,防治机构和功能都极其薄弱,重症患者住院治疗后,缺乏
社区康复训练,无法延续和巩固治疗效果。
4.疾病预防控制与救治体系发展
不协调,医疗与预防之间在理论和应用方面也缺乏沟通和交叉。现行的
医学教育、医卫人员的职业培训、资格考评、职称晋升等内容和模式均使
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之间的独立性越来越强。
上述问题既加重了“重治轻防”问题的
严重性,加重了疾病的个人、家庭和社会负担,也与“预防为主”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相悖。由此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调整投入结构。宏观上应明确国家、社会、个人的支出比例,切实起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宏观调控作用。从2010年到下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政府可将卫生支出长期占财政支出的3~4%,逐年快速提高至7~8%,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等基本公共卫生的分配比例应提升至55%,以确保各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运行经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改革公共卫生
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由编办组织、
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修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中
人员编制和结构标准,并建立适应发展的
调整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拨付专项经费,大力引进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和
公共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包括农村公共卫生
实用型人才;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培养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变革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的
薪酬制度,建立薪酬增长机制、公共卫生服务岗位
津贴制度等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
3.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时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有效的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医生增补机制和
人力资源培训机制,加快“乡镇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程,以保障人人享有基本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此基础上实施
非传染性慢性病综合管理、农民
健康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
农村居民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降低
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漏种率等项目,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所能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水平。
4.提高公共卫生干预能力,进一步
协调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
干预措施和
实用技术的研究及其激励、评估、推广机制,加快相关
产业发展,逐步快速提高干预措施、生命科学成果在我国
GDP中的
贡献率,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持久发展。建立
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学
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机制,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医卫人员的职业培训、资格考评、职称晋升等体制和机制。使临床医护人员重视
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使
公共卫生医师掌握一定的临床医学知识,实现
疾病预防与诊治的有机结合。
其中1-4项为针对所有人群的服务;5-9项为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10-12项为针对患病人群的服务。13-14项在机构处针对所有人群服务;有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在开展: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很多地方仅限于发现有精神病后建立档案,做记录、随访,其他均是转到规定有条件的单位);2、孕产妇健康管理(除产后访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