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科
汉代选官取士的特设科目
童子科是汉代选官取士的特设科目之一。《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东汉规定儿童年十二至十六岁, 能“情通经典者”可以入选,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授以官职。唐以后科举特设童子举。唐制十岁以下能通经者、宋制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者,皆可应试,及第后予以出身并授以官职。
简介
孟子认为:“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先民在无法理解一些现象时,确实往往喜欢将其归结为“神“的力量。有关神童的最早记载其实可以追溯到夏、商时代,如黄帝、颛、顼、禹、蒲衣子等,最早的神童与神灵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是神化的儿童,具有率领子民和自然进行抗争的能力,到汉代和唐代,关于神童的划分标准却渐渐明确起来。在现代,有专门培养神童的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那么古代又是怎样选拔和培养神童的呢?
中国古代主要通过童子科来选拔神童,童子科萌芽于汉代,选拔方式以荐举为主。《文献通考》卷三十五《选举考》记载:“汉法试经者拜为郎,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而且,儿童一旦被举为童子郎,即可为官,成绩优异的还可任尚书、御史等官职,“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能得为史”(《文献通考·选举考·童科》)。这是汉初萧何在他起草的吏律中曾提议的。
在汉代和唐代选拔神童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汉代的神童是尚德型的,由于儒家思想在汉代正式取得了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仁义忠孝的道德标准在当时被确立起来,“孝悌”成为“以孝治天下”的汉代人们做人的准则和行为的规范。惠帝表彰“孝悌”,吕后“举孝授官”,文帝“置《孝经》博士”等。孝父母、悌兄长自然也就成了当时人们衡量神童的重要标准。将孝敬父母而延及到兄弟。《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孟子也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
孔融让梨、黄香温席的故事之所以在汉代时广为流传,也跟“孝悌”有着较大的因素。“孝悌”在汉代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汉代察举制
汉朝建国以后,以秦朝亡国为鉴,欲招贤纳良,共同治国。为选纳贤良,汉代实行察举制,汉代的察举制中选举科除了有贤良方正、孝廉和秀才、明经科外,为了选拔才能优异的幼儿还专门设置了童子科。汉代的童子科,是选年龄在十二到十六之间,能“博通经典”的入科。这科最早可追溯到汉初,当时萧何在他起草的吏律中曾提议,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能得为史”,成绩优异的竟可任尚书、御史等官职。(《文献通考·选举考·童科》)后汉时左雄积极改革察举制,坚持考试,严格选举。他奏请皇帝:召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同上)他还把聪明通经的汝南的谢廉、河南的赵建章亲自推举为童子郎,当时谢廉、赵建章年仅十二岁。汉朝的选举法中规定:“孝廉试经者拜为郎,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同上)当时在太学中有不少风云一时的“神童”、“奇童”、“圣童”。“任延年十二,为诸生,显名太学中,号为任圣童。张堪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圣童。杜安年十三入太学,号奇童。黄香年十二,博学经典,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同上)司马郎十二岁试经后得为童子郎,因身材高大受到隐瞒年龄的怀疑,他理直气壮地说:“郎之内外,累世长大,郎虽稚弱无仰高之求,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同上)监试之人十分惊异。
唐代科举制
汉代始设童子科后,从魏晋到唐这段历史时期内,由于多战乱,社会很不稳定,政权更迭比较频繁,人才选举制度很难实行,即便开科取士,也只是选拔那些懂治国用兵之术的贤良。至于那些才能优异的少年幼儿就被忽视了。这段历史时期内有史料可查的关于童子科的记载,只有《梁书·武帝本纪》所记:“武帝天监七年七月,置童子奉车童。”
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开始设置进士科,为中国科举制度之始。到唐代科举制发展、完备了起来。唐朝取士途径有三条:由学校出身的叫做“生徒”,由州县考送的叫“乡贡”;由天子亲自诏的叫做“制举”。生徒等要礼部参加省试,参加礼部省试的科目,常设的有秀才等六科,非常设科目有童子科等。唐代的童子科和科举制度中的其它科一样,有严格的规定。考试内容、方法,应试者的年龄和入选者的使用等都有条文限制。唐刚开始设置童子科时,规定入选者年龄必须在十岁以下,“凡童子科,十岁以下。”到后来又规定“实年十一、十二以下”。考试内容,要求能一经以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并且要“自能书写者”。“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唐代的童子科有一个不断完备的过程,它开始于唐太宗、高宗年间(公元627年—655年),到了代宗广德二年五月,礼部侍郎杨绾发现童子科有使幼儿凭其小聪明而获官的可能,“恐成侥幸之路”。他奏请罢废了童子科。到代宗大历三年又重新开设童子科。下诏要每年都要考选年龄在十岁以下,通一经兼《论语》、《孝经》者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等一同考试。到文宗开成二年,皇帝下诏各道,禁止滥荐童子,“冀绝幸门”,但“虽是有命,而以童为荐者,比比有之”。可见当时推荐神童以应特科,已成为社会风气,虽天子有令也难禁绝。到宣宗大中十年,对荐送童子又做了详尽的规定,为了保证童子科的质量,申饬诸道“荐送童子,并须实年十一、十二以下,仍须精熟一经,问皆全通,兼自能书写者”。如果选送那些年龄已过,并且才学平平之辈入京参加省试,那么“本道长吏亦议惩法”。从以上可以看出,唐代的童子科经历了设置到诏禁再到复置的这样一个发展、完备的过程。开始时,发现童子科的弊病后,采取取缔的办法,但“虽是有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后来发现光是罢停不是办法,还是要用具体详尽的规定来堵童子科中纰漏才是正道。
五代时期
五代时期为时不过五十年,在动乱的条件下,科举考试衰微,童子科也弊端丛生。后唐明宗天成三年,曾勅令各道,斥责了解送童子不负责任的现象:或年龄渐高,或精神非俊,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针对这种现象,明宗明令:“自此后,应诸道州府如公然滥文解,略不考选艺能,其逐处判官及试官,并加责罚。”
对于当时童子科所存在的弊病,后晋的礼部侍郎张允也看到了,他在给高祖的奏折中说:“童子每当就试,止在念书,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及名成贡院,身返故乡,但刻日以取官,更无心而习业,滥蠲徭役,虚台官名。”对童子科的认识比较深刻的是后周的翰林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贡举窦议。他认为,人们都把推举参加童子科省试的幼儿称为神童,“既幼稚之年,禀神异之性,语言辨慧,精才英奇”。这样的特殊幼儿不一定是每一年,每一州县都有。所以,应该“出于自然,有则可举”。没有,则也不要为凑童子科数,而强举。他认为,童子科的主要弊病在于:使世人为了中童子科使子孙为官,而不顾幼儿的年龄特点“抑嬉戏之心,教念诵之语,断其日月,委以师资”。到省试时,有的虽念诵分明,但年龄稍过,有的虽年龄适中,但念诵未精,这样,裁定中否,家长不服,引出许多纠纷来。为此他提议使童子“任改别科赴举”。
五代时的辽设立了“经童科”。规定:凡士族或庶族地主的子弟,年龄在十三岁以下者,能诵二大经,三小经,又诵《论语》、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试十五题,通十三题以上;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四十一题以上,为中选。(《辽史·世宗本纪》)辽的经童科,是在世宗继位二年以后设立的,基本上是按唐代童子科制而行。
宋代
宋代的童子科也似唐代,几复几罢,在复罢过程中,童子科也逐步完善起来。宋代童子科有其特点:其一是对奇异童子皇帝往往亲试之;其二是到宋代后期,将童子科分为上、中、下三等,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和不同的待遇。宋代关于皇帝亲自考试童子的事例很多。据《宋史?太宗本纪》所云:杨亿,能言时母教以小经,七岁能属文。太宗闻其名,特令江南转运使张去华去考试词艺,后送京城,天子亲自试之,试诗赋五篇,下笔立成。太宗深加赞赏,后授秘书省正字,特赐袍笏。另据《晏殊传》所记,晏殊七岁时能属文。景德年初,以神童被推荐。宋真宗召晏殊与进士千余人一起进行廷试,而晏殊不胆怯,下笔立成。后二日,复试诗赋、论时,当晏殊看其赋题后,对真宗说:“臣尝私习此赋,请试他题。”真宗爱其不欺,多次称赞。赐进士出身,授秘书省正字,使其在秘客读书。据《宋史?神宗本纪》云:神宗元丰七年,神宗于睿思殿亲试饶州童子朱天申,赐五经出身。宋高宗在建炎二年,亲试童子朱虎臣,赐金带以宠之。因为宋代皇帝对神童选拔比较重视,所以所选神童大都名实相符,童子科举中者,许多都成为国家重臣。象杨亿、宋授、晏殊、李淑都成为宋代著名的贤宰相。
宋孝宗淳熙八年,开始将童子试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六经》义三道。《语》、《孟》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诵书外能通一经者,为中等;只能诵《六经》、《语》、《孟》者为下等。
宋代以后
金代的童子科和五代时辽的童子科很相似,设经童科,考试方法和内容也大同小异:“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能诵二大经,三小经,又诵《论语》、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四十一以上,为中选。”贵在幼而诵经多者,若年龄相同,则以诵大经多者为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代有人曾提议:童子科中选者,先不使其登仕途、为官,而叫其修习进士举业,若考试中进士第,自同进士任用,如不中,本科出身。这就根绝了中童子科而登仕途,但力不胜任的现象。
元代承前制,设童子科,无常员,历年多有举荐。成宗大德三年,始举童子杨山童。大德五年,大都等路举童子张泰山等。武宗至大德元年,举武福安。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俞傅孙、冯怙哥。延佑六年,河南路举张答罕。延佑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大兴县举陈聃。英宗至治元年,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省举张英。泰定帝泰定四年,福州举神童叶留耕。文宗天历二年,举神童杜风灵。至顺二年举答不歹子买来的为神童。
明代对所举幼童,实行“课业廪给之制”,即“凡各处举到幼童,奉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奉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续文献通考?选举考?童科》)先使所举童子养读,然后考核,合格者录用,或让其参加科举考试。明在科举考试制中专设童子科,间或有以神童荐者,天子都召至亲试,或留中月给食米,送院读书,或遣归就举。以神童荐者,“卓然为当世名臣者,盖不乏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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