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
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
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
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
仪制清吏司,掌嘉礼、
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
祠祭清吏司,掌
吉礼、
凶礼事务;
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
太常寺、
光禄寺、
鸿胪寺并入
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
仪制、太常、光禄
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
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
更定章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