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嗣,汉语词汇。拼音:jì sì 继嗣有
过继、
过房、
继承 之意,家庭的许多活动都是着眼于继嗣的,如许多地区流行的
成人礼,就是为了让儿子尽早进入成人,多一点机会生子。再如前边提到的童养媳制度,也是希望早一点得到孙子。而婚礼中的闹新房更带有祝愿早生贵子的意味。继嗣是家庭中最大的问题。一则绝门断氏为中国传统所不容,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则无子照顾,老来过于凄凉。故而无子之家庭在乡村中抬不起头;三则对家庭财产做了明确分配,以免日后发生冲突,也为家庭财产的私有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释义
1、[adopt a young relatine]∶指传宗接代;继承
2、[heir]∶继承的人
3、[go on]∶继续
4、[descent] 继嗣
出处
《诗·小雅·杕杜》:“王事靡盬,继嗣我日。”
例句
《诗·小雅·杕杜》:“王事靡盬,继嗣我日。”
《淮南子·人间训》:“ 周 室衰,礼义废, 孔子 以 三代 之道教导於世,其后继嗣至今不绝者,有隐行也。”
《汉书·律历志下》:“凡 殷 世继嗣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岁。”
唐 王迥 《
同孟浩然宴赋》诗:“ 屈 宋
英声今止已,江山继嗣多才子。”
《史记·吕太后本纪》:“今皇帝病久不已,乃
失惑惛乱,不能继嗣奉宗庙
祭祀。”
清 李渔 《巧团圆·议赘》:“﹝ 曹玉宇 ﹞亡儿殀折,继嗣无人。”
《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时帝数失皇子,后忧继嗣不广,恒垂涕叹息。”
《世说新语·赏誉》“天地无知,使 伯道 无儿” 刘孝标 注引 晋 孙盛 《晋阳秋》:“ 邓攸 既弃子,遂无复继嗣,为有识
伤惜。”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或不知生育继嗣为重,而
宠注于一人,未能溥贯鱼之泽。”
《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 既初兴,继嗣不明,迎王
践祚,天下归心。”
汉 荀悦 《汉纪·成帝纪二》:“陛下即位十五年,继嗣不立而日夜出游。”
宋 司马光 《乞建储上殿札子》:“乞陛下蚤定继嗣,以遏
乱源。”
《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玄宗 ﹞自念
春秋浸高,三子同日
诛死,继嗣未定,常
忽忽不乐,寝膳为之减…… 力士 曰:‘得非以郎君未定邪?’上曰:‘然。’对曰:‘大家何必如此
虚劳圣心,但推长而立,谁敢复争!’”
家庭的继嗣
继嗣是家庭中最大的问题。一则绝门断氏为中国传统所不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则无子照顾,老来过于凄凉。故而无子之家庭在乡村中抬不起头;三则对家庭财产做了明确分配,以免日后发生冲突,也为家庭财产的私有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家庭的许多活动都是着眼于继嗣的,如许多地区流行的成人礼,就是为了让儿子尽早进入成人,多一点机会生子。再如前边提到的童养媳制度,也是希望早一点得到孙子。而婚礼中的闹新房更带有祝愿早生贵子的意味。
多子多福是山西人的心理特征,若只有一个儿子便感到不保险,所以,有些地方把独子(如永济地区)称为欠欠或欠伢儿,若生了女儿,往往给其取名“拉弟、招弟、来弟、引弟”等名字,以祝以后的吉祥。
没有儿子的家庭,一般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解决继嗣问题:第一种是招女婿入赘。第二种是拜干儿、干女,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因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习俗上,干儿与干女仅负有道义上的义务,一来不从其姓,也就谈不上续其宗,二来在经济上也只是偶然接济一下,不可能直接承担赡养责任。第三种是过继,一般选择同宗兄弟的儿子,通过族人认可,举行过继仪式,多要立字据,同中人一起画押。这种形式颇为普遍,从心理上讲,同宗晚辈做自己的儿子也不会感到别扭,即便将来自己又有了儿子,对过继儿子也如同已出。做为过继儿子,从过继之日起,便视父母如同亲生,自己的一切行为均与新家相联系,对家庭成员的称谓也重新改呼,并享有在新家的一切权力与义务。也有部分过继之子在新父母生了儿子后又回到原父母家中的。第四种是抱养儿子,这种方式不限于无儿子的家庭。在山西阳城颇为流行。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是,阳城人不忌讳别人谈,也不忌讳告诉别人,似乎抱养和自己亲生并无两样,被抱养的长大后,也不会感到有什么别扭之处。
还有不乏一些其他情况,老年丧子,而儿媳无抚养能力或抚养能力有限,也没出嫁,家里又有孙女和孙子。为了家庭永续发展,招孙女婿上门。这样就对家庭财产做了明确分配,以免日后孙女婿与孙子因为家产发生矛盾和冲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家庭财产析产的意义,为财产的私有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解决继嗣的办法,充分暴露出在我国农村广大地区以父系为继嗣体系的传统的
宗族观念的特点。而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夫妻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
随着社会福利的发展,各地办起了众多的敬老院,建立了乡村的养老制度,以及人们对传宗接代观念的改变,而将家庭功能缩小在提高夫妻以及子女本身的生活质量上,双系继嗣体系将逐步取代父系单继嗣体系,这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