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20日建
绵阳专区,成立“
绵阳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
专署治地
绵阳县,辖绵阳行政督察区所辖10县;1953年3月10日,撤广元专区,其所辖
广元县、
昭化县、
剑阁县、
青川县、
平武县、
北川县、
江油县、
旺苍县8县划入,共辖18县;1953年7月4日,
广汉县、什邡县、
金堂县3县划出,辖15县;1958年10月18日,原
遂宁专区所辖
遂宁县、
蓬溪县、
潼南县、
中江县、
三台县、
射洪县、
盐亭县7县并入,共辖21县(此前
江油、
彰明二县于1958年9月5日已合并);1959年3月22日,昭化县、罗江县2县撤销,分别并入广元县和德阳县,专区辖19县。
1968年7月8日,改绵阳专区设
绵阳地区,绵阳专区行政公署改称“绵阳地区行政公署”;1976年2月4日,因分绵阳县筹建县级
绵阳市,绵阳地区辖19县1市;1977年9月24日,潼南县划出,地区辖18县1市;1978年4月25日,绵阳县并入绵阳市,地区辖17县1市;1983年8月18日,分绵阳地区建
德阳市,德阳县、绵竹县、中江县3县划出,绵阳地区辖14县1市;1985年2月8日,
绵阳地区撤销,分别建立
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共三个
地级市,绵阳地区行政公署遂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