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
人民公社(财产公有化的工农业互助社)。在
微观经济相较于以前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后,衍生出的一种新的经济单位,是
西方经济学观点与东方传统文化结合的产物。它的职能主要是解决微观经济高度专业化带来的过度膨胀和资源浪费,而进行有效的产业组织,提高企业的团体竞争力。
企业公社在欧美出现的并不多,但是在能源与资源紧缺的日韩发展迅速。在中国,由于搞经济研究的学者们普遍关注西方的经济形态,而对毗邻日韩关注不多,大家对这种经济形态反而知之甚少。实际上这种经济形态已经如潜艇似的潜伏在我们日常接触的各个领域。
当企业公社发展到一定程度,涉及到产业、
商业、金融等多个行业时,将成为跨行业和跨领域的产业组织者,一般称作
综合商社。
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是由若干保持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的,融生产、
流通、金融、技术为一体的,为实行共同的市场经营战略而统一经营管理的巨大经济实体,它一般是由一个紧密核心团,以及围绕紧密核心团的半紧密层、松散层和关联层构成的。紧密核心团是几个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相互持股,在资金、资产上结成利益与共的
经济联合体。半紧密层是由构成核心团的各大企业分别控股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组成的。松散层是由核心团成员控股各子公司(或分厂、分公司)参股的许多中小型企业形成的。关联层是由集团核心团、半紧密层和松散层的各个企业的协作单位组成的。
综合商社是在日本首创的,是指以
商业职能为主导,兼具金融、信息、服务、组织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化、实业化、多元化、集团化的综合性商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