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处罚形式
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内容解读
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罚款的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罚款是适用最广泛的处罚形式,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适用于通过剥夺违法者财产来补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关制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取消和调整了33项罚款。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
相关示例
2021年3月两会期间,韩德云代表提出,为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 建议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电子眼原本是规范行车秩序的手段,“以罚代管”,把罚款当目的,密集设立电子眼,且限速差别大,既令司机惶恐,也可能因为急刹车增加安全隐患。这些“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偏离了保障道路畅通的执法宗旨,反而变成阻碍行车效率的“帮凶”,给道路和民众“添堵”。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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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