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
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
亚伯拉罕·林肯在盖茨堡演说时,描绘的美国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民选的官员被认为是人民的公仆,他们代表的是他们的选民。
政府简介
乍看之下,身为「自由世界领袖」的美国总统似乎是美国的「统治者」。在就职日,来自世界各地达官显要的出席,使美国总统的就职宣誓仪式,如同国王加冕典礼一般的华丽与隆重。即使远朔自乔治·华盛顿总统,他曾经拒绝了成为「美国国王」的建议,人们还是想要把无比的权力赋予总统。但是美国宪法确保了总统不会成为一个集权的统治者。
制度简介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概略的将政府分为三部分: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立法部门通过法律:行政部门执行法律而司法部门诠释法律。立法部门由国会的参议院及众议院所组成。承蒙CNN及C/SPAN和夜间新闻之抬爱,这些议员们都因个人的论调、举止成了名人。行政部门由总统代表,他被称为最高行政长官、或是国家元首。除此之外,身为三军司令,美国总统在世界局势所有的影响力也是不小的。司法部门是由最高法院及大约100个其它的联邦法院所组成。九位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终身职。
制度特点
为避免任何一个部门的权力大过其它两个部门,宪法设立了一套「制衡」制度。例如,当国会通过一个法案,它必须由总统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但即使总统否决了这个法案,国会可以透过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票数同意而不顾他的否决。身为宪法最后仲裁者的最高法院,如果发现法令或是行政命令违宪,可以将其推翻。如此,政府的权力就可以被制衡了。
在许多国家,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相对之下,在美国联邦制度下,国家政府与州政府分摊权力。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中明确陈述的权力,其它所有的权力都保留在州政府。
英国政治理论家汤玛士·潘尼在1776年写道:「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状态,也不过是一个无可避免的恶魔;在它最坏的状态,就是一个无法忍受的恶魔。」美国政府就像每一个政府一样,也有棘手的问题。不断增加的政府机构及公务员造成了官僚政治的问题,使堆积如山的纸上作业扼杀了效率。游说者为特定利益团体向国会上诉请愿。结果,说官人数最多,即钱最多的团体,在华盛顿就有最大的声音。
签署法案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参议院当地时间9月30日投票通过了一项短期支出法案,以避免政府停摆。这项短期支出法案将支持美国政府的运营维持到12月初。当日晚些时候,美国众议院以254票赞成、175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当天在参议院通过的短期支出法案,避免了美国政府因为缺少资金在30日午夜面临停摆的局面。法案下一步将提交给美国总统拜登签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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