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
国际组织,拥有来自170多个
国家的超过20,000家企业和非企业会员。这些会员承诺履行以联合国公约为基础的,涵盖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领域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并每年报告进展。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隶属于
联合国秘书处,总部位于纽约。
组织简介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隶属于
联合国秘书处,总部位于纽约。
“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构想由联合国时任秘书长
科菲·安南(1997-2006)于1999年1月31日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提出,2000年7月26日联合国总部正式成立“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号召全球企业遵守国际公认的价值观和原则 – 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为全球市场带来人性化的面孔”。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动员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和利益相关方,创造一个我们想要的世界。为此,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帮助企业:
1. 将有关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纳入企业战略和运营中,确保负责任地开展业务;
2. 以合作和创新为重点,采取战略行动推动更广泛的社会目标的实现,比如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为企业提供一个基于原则的框架,通过发掘最佳实践案例、整合资源和举办战略活动,帮助企业实现变革,负责任地开展业务并遵守对社会的承诺。通过推进行动、建立伙伴关系和促进合作,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使世界的可持续转型成为了可能,而且指日可待—无论规模大小,处于何地的全球契约会员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各行各业的参与者,采取更加负责任的运营方式,不断开发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应对贫困和不平等问题,在教育、卫生、和平等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政府于2007年正式成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捐款国政府,给予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宝贵的政治和运营支持。
契约原则
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来自于
《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关于环境和发展的
《里约宣言》以及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创立之初,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仅包含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三个方面的9项原则。2004年6月24日,在第一届联合国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期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
科菲·安南宣布源于2003年生效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反腐败原则正式成为全球契约的第10项原则。
人权:
原则1: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
原则2:企业决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
劳工标准:
原则3: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
原则4:企业应该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性劳动;
原则5:企业应该支持消灭童工制;
原则6:企业应该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
环境:
原则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
原则8:企业应该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
原则9:企业应该鼓励开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
反腐败:
原则10: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
成员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理事会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治理结构中的重要部分。
联合国秘书长担任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理事会主席。理事会成员由联合国秘书长阁下亲自任命,代表多重利益相关方,持续的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供战略和政策建议。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理事会自2006年4月20日首次成立。理事会成员的任命遵循一套具高度包容性的综合征询评估体系。每一位理事均在支持全球契约使命和原则方面具备长期的良好记录,且具高度代表性。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全球理事会现任理事成员包括:
主席:
António Guterres(
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先生,现任联合国秘书长
副主席:
Bola Adesola 女士,渣打银行尼日利亚前首席执行官兼董事总经理
Paul Polman 先生,
联合利华前首席执行官
企业及相关机构理事:
Roberto Suarez-Santos先生,
国际雇主组织(IOE)秘书长
John W.H. Denton先生,
国际商会(ICC)秘书长
Clara Arpa Azofra女士,Arpa Equipos Móviles de Campaña集团首席执行官
Patrick Chalhoub先生,Chalhoub集团首席执行官
Emanuel Chirico先生,PHV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Guilherme Peirão Leal先生,Natura Cosméticos集团董事会创始人兼联合主席
Anand Mahindra先生,马恒达(Mahindra)集团主席
Flora Mutahi女士,Melvin Marsh International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Francesco Starace先生,意大利国家电力(Enel)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Jean-Pascal Tricoire先生,
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Sandra Wu, Wen Hsiu(吴文绣)女士,国际航业(Kokusai Kogyo)株式会社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赵东 厦门航空董事长
民间组织和劳工组织理事:
Sharan Burrow女士,
国际工会联盟(ITUC)秘书长
Philip Jennings先生,全球工会联盟(UNI Global Union)前秘书长
Musimbi Kanyoro博士,全球妇女基金(Global Fund for Women)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Patricia Moreira女士,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主席
其他利益相关方理事:
Sanda Ojiambo(桑达·奥佳博)女士,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总干事
Sir Mark Moody Stuart(司徒慕德)爵士,全球契约基金会主席
Kristin Pålsson女士,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捐款国政府集团主席,瑞典外交部
Carlo Pereira先生,全球网络委员会(Global Network Council)联合主席,全球契约巴西网络秘书长
Fiona Reynolds女士,负责任投资原则(PRI)首席执行官
政府认可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拥有
联合国大会的正式支持和认可,同时得到了其他多边政府合作机制的支持。201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A/RES/73/254)“建立全球合作伙伴关系:以基于原则的办法加强联合国与所有相关伙伴的合作”重新确认了联合国给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授权。除其他规定事项外,这项决议重点强调:“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在提高联合国与私营部门战略合作能力方面继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联合国系统内和全球企业界提倡联合国的价值观和负责任的企业做法。”
联合国成员国强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确保诚信手段的重要性,包括面向会员的进展情况通报要求、促进对话流程,以及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标识的使用政策和规定。
中国作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捐款国政府,长期支持联合国以及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在全球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进展推动。中国政府还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原则以及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融合到其发起的多边国际合作发展倡议中,积极促进实现多边倡议与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可持续发展根本性原则、标准和最佳商业实践进行对接,从而推动联合国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加速实现。
2019年4月,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包括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内的约40位国家元首共同发表了《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其中第18条明确”呼吁‘
一带一路’合作的所有市场参与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遵守联合国全球契约。”
重要纪事
1999年1月31日 – 联合国时任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提出“全球契约” (Global Compact)的构想
2000年7月26日 – 联合国总部正式成立“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2003年 – 全球契约城市计划(Global Compact Cities Program)建立,搭建一个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合作行动的平台和框架
2004年6月24日 – 首届联合国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在
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任峰会主席
2005年11月29日-12月1日 – 联合国全球契约中国峰会在上海召开,并通过《上海宣言》
2006年 –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倡议(UNEP Finance Initiative, UNEP FI)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联合发起“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原则框架,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考量融合到其投资决策及所有权实践中
2007年7月5-6日 – 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在瑞士日内瓦举办,并通过《日内瓦宣言》,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任峰会主席,峰会期间,多项倡议被发起, 包括“关注组气候”(Caring for Climate)、“CEO水资源管理使命”(CEO Water Mandate)以及“负责任管理教育原则倡议”(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Management Education, PRME)
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捐款国
2008年7月2日 –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上任后首次访华,会见全球契约成员企业代表
2008年9月24日 – 首届联合国-企业高峰论坛(UN-Private Sector Forum)于联大会议期间正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为企业与国家元首搭建对话平台
2009年 – “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SSE)第一次全球对话在美国纽约由联合国时任秘书长潘基文主持召开,倡议由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及责任投资原则(PRI)共同发起
2009年 – 全球契约中日韩网络圆桌会议在韩国首次举办,旨在推动三国网络以及东亚地区全球契约成员企业、学术机构和青年人之间的交流合作
2010年6月24-25日 – 届成立10周年之际,联合国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于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并通过《纽约宣言》
2011年1月28日 – 全球契约领军企业(LEAD)项目启动
2011年11月28日 –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正式授权全球契约中国网络在北京成立,
傅成玉担任中国网络首届主席。
2011年12月1日 –
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经济及财政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有关联合国和私营部门之间发展伙伴关系的决议,高度认可“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按照联合国大会任务,在加强联合国与私营业的战略合作能力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2012年6月15-18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主办“里约+20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期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
2012年 –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与腾讯财经联合出品《对话全球契约:中国企业责任先锋在行动》系列高端访谈节目
2013年9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推出一项综合的基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及财务业绩所建立的全新的全球股票指数,即“全球契约GC100指数”(Global Compact 100 Index)
2016年 –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发起“可持续发展目标先锋人物”(SDG Pioneers)全球评奖活动
2019年 – “可持续发展目标先锋人物”(SDG Pioneers)评奖活动首次针对35岁及以下的年轻专业人士这一青年群体,并于9月份第74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
2019年3月25日 – 国务院国资委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共同举办了中外企业CEO圆桌会议,以“责任企业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推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
2019年4月27日 – 《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明确“呼吁‘一带一路’合作的所有市场参与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遵守联合国全球契约”
2019年9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领导人周在联大气候峰会期间举办,现任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先生担任私营部门论坛活动主席
2019年11月11日 –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中国官方网站在北京联合国驻华代表处正式宣布全球上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任洪斌、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员罗世礼、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亚太区总代表
刘萌出席
2023年9月,中国太保产险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2024年8月,TCL实业、TCL科技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地方网络
全球契约地方网络在国家层面持续推进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倡议及其十项原则。通过全球契约地方网络,各国企业可以与企业以及
非政府组织、政府和学术界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在当地建立联系,并且获取专业指导,将其可持续发展承诺付诸实施。全球契约地方网络支持本地企业和跨国企业的子公司履行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并履行年度进展情况通报的要求。
虽然全球契约地方网络是独立、自治和自管的实体,但它们与位于纽约的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总部密切合作,并作为一个国家内部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缔约企业及组织的联络点。
情况通报
为了确保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在被接纳为成员后的首年内及此后的每一年,企业都应准备并提交“进展情况通报”(Communication on Progress, CoP),即企业通常采用的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在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网站上进行公开披露,供包含投资者、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及消费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参考查阅。年度报告的形式灵活,报告语言不限(中、英文皆可),但必须满足以下最低标准要求:
- 首席执行官CEO声明:详细阐述企业将对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继续支持,以及对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及其原则做出最新的承诺(如有);
- 实际行动说明:说明企业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四个领域,履行全球契约十项原则时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实际行动,比如有关政策、程序、活动的披露;
- 成果衡量:目标/绩效指标实现的程度,或者其它对结果的定性或定量衡量。
非企业成员需要自加入之日起每两年提交一次“参与情况通报”(Communication on Engagement, CoE)。
加入方式
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程序概要如下:
1. 准备并提交一份承诺书;
- 申请信至现任联合国秘书长
- 由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CEO(或同等级别企业最高管理者)签署
- 使用企业官方信头的信函模板
- 承诺遵守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
- 承诺采取行动以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 承诺每年提交进展情况通报
2. 填写完成在线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企业基本信息,包含营收来源
- 日常联系人信息及登录信息设置
- 企业最高管理者信息
- 企业参与类型选择(签署企业或成员企业)
- 财务联系人信息及年度费用开票日期设置
- 上传电子版承诺书(扫描件)
3.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对企业诚信度进行准入评估;
4.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企业申请加入结果。
会费标准
在申请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时,企业不需要预先支付任何形式和数额的费用。在企业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为企业会员后,需每年根据企业年销售/年营收(ANNUAL GROSS SALES/REVENUE)来缴纳年度会费以维持会员资格。
倡议项目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在全球发起或联合发起的重要倡议包括:
-全球契约城市计划(Global Compact Cities Program)
-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
-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s, SSE)
-关注气候倡议(Caring for Climate)
-CEO水资源管理使命(CEO Water Mandate)
-负责任管理和教育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Management Education, PRME)
法律申明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不委托或聘用任何机构、代理方、顾问机构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第三方进行或协助进行成员招募活动,也不将招募过程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组织或个人。全球契约中国网络(Global Compact Network China)是在中国全境经授权协助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进行成员招募及活动开展的合作方。
新闻报道
2021年1月19日晚,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理事会会议在线上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任洪斌作为中国唯一一位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理事,出席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
2022年4月,水滴公司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
2022年5月,信也科技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2022年11月5日,
厦门航空受邀参加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之“践行全球发展倡议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分论坛,首次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员身份正式亮相,并作为创始参与企业正式启动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GDI for SDG“缓解海洋塑料污染,助力低碳经济转型”项目。
2023年5月,新浪财经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2023年6月,新奥股份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2024年8月消息,微众银行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承诺将积极支持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关于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四个领域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