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是一项脑干受损较为敏感的
客观指标,是由声刺激引起的
神经冲动在脑干
听觉传导通路上的电活动,能客观敏感地反映
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BAEP记录的是听觉传导通路中的
神经电位活动,反映
耳蜗至脑干相关结构的功能状况,凡是累及听通道的任何病变或损伤都会影响BAEP。往往脑干轻微受损而临床无症状和体征时,BAEP已有改变 。
BAEP是耳机发放
短声刺激后10ms内记录到的6~7个阳性波。这些波存在多位点复合性起源可能性,但也可简单地认为Ⅰ波是
听神经动作电位,Ⅱ波起源于
耳蜗神经核,Ⅲ波来自脑桥上
橄榄复合核与
斜方体,Ⅳ波与Ⅴ波分别代表
外侧丘系和中脑下丘核,Ⅵ波与Ⅶ波是
丘脑内膝状体和听放射的
动作电位波形。因此,Ⅰ、Ⅱ波实际代表听觉传入通路的周围性
波群,其后各波代表中枢段动作电位。波Ⅰ~波Ⅴ等前5个波最稳定,其中波Ⅴ波幅最高,可作为辨认BAEP各波的标志。正常情况下,波Ⅱ与波Ⅰ,或波Ⅵ与波Ⅶ常融合形成复合波形。
Ⅰ波潜伏期代表听觉通路的周围性
传导时间,而波Ⅰ~波Ⅴ波间潜伏期(IPL)系脑干段听觉中枢性传导时间,也代表脑干功能的完整性。脑干
听觉传导通路与脑干其他结构的发育基本一致,故BAEP检测不仅可反映脑干听觉功能的发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出整个脑干功能的发育状态〔有资料显示
缺血缺氧性脑病患儿BAEP异常率为64.3%,
语言发育障碍儿童BAEP异常率为56.6%,
高胆红素血症患儿BAEP异常率为52.6%,
脑瘫患儿BAEP异常率为52.4%。
引导不出BAEP,可以考虑为
听神经近耳蜗段的严重损伤;波I或波I、II之后各波消失,可考虑听神经颅内段或脑干严重病损。BAEP各波绝对潜伏期(PL)均延长而且双侧对称, 如I-V潜伏期(IPL)不长,则可能为
传导性耳聋直至听神经近耳蜗段病损;倘若I-V IPL延长,则可能提示脑干听通路受累。
引导不出波I,但其后各波尚存在而且PL延长,可用下述方法做出
临床判断:第一,如果III-V IPL正常,则病损
可能发生在脑干听通路下段或神经;第二,测量波II之前的负波峰至波V峰或负峰之间的传导时间,可帮助分辨蜗性病变和蜗后病变;第三,波I、III引不出来时可观察波V的PL。校正后的波VPL如果仍超过正常值上限,则揭示蜗后病变。
诱发电位是指感觉传入系统受刺激时,在
中枢神经系统内引起的电位变化。各种刺激(包括机械、温度、声、光、电等)作用于机体各种
感受器或
感觉器官,经过
换能作用,转变成
传入神经纤维的
神经冲动进入中枢,其结果可以在各级特定的中枢、包括大脑皮层的一定部位,记录到这种传入神经冲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综合的电位变化——诱发电位。受刺激的部位除感受器或感觉器官外,亦可以是
感觉神经或感觉传入通路上的任何一点。由于皮层随时在活动并产生自发
脑电波,因此,诱发电位是在自发脑电波的背景之上出现的。本实验采用
电刺激躯体皮肤和
闪光刺激眼睛,分别在大脑皮层体感区和
视区记录体感诱发电位和视觉诱发电位。
左右耳的PL和IPL的耳间
潜伏期差(ILD),PL和IPL的ILD值如果超过0.4ms就有临床意义,该参量的变化提示蜗后病变。I-V IPL延长或波I-V IPL的ILD延长,该参量的变化提示蜗后病变。可进步分析I-III或III-VIPL,I-III IPL延长提示病变可能累及同侧听神经至脑干段;III-V IPL延长提示
病损可能影响到脑干内的听觉传递通路。如果I-V IPL的ILD显著,病损可能在I-VIPL较长的一侧。
V/I
波幅比异常,在听力正常前提下,该比值<0.5,可考虑为上部脑干受累。当然,如果选择性波V缺失,则上部脑干受累的
金标准。
III-V/I-III IPL比值,该比值>1.0时,为III-V IPL相对延长的结果。如果
听力学正常,则该参量的异常提示早期的脑干病损(
脑桥到
中脑下段)。
3. 记录
大脑皮层视觉诱发电位时,实验环境要求光线较暗,最好在暗室中进行。在进行记录前,先让动物
暗适应半小时,以提高视觉
敏感度。
4. 打开颅骨时要防止出血,如有出血,应随即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