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执照是指在经过有关部门的
考核后而取得的驾驶资格
证书。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
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自行车执照是指自行车行车执照,简称自行车照、自行车证等,与自行车驾照是两个概念,自行车驾照民国时期也曾颁发过,存世极少,我国交通藏品收藏家刘志刚也仅收藏到1937年、1966年两种自行车驾照。
简单介绍
自行车的起源
自行车是人类发明的最成功的一种人力机械,是由许多简单机械组成的复杂机械。
1790年,有个法国人名叫西夫拉克,他特别爱动脑筋。有一天,他行走在巴黎的一条街道上,因为前一天下过雨,路上积了许多雨水,很不好走。突然,一辆四轮
马车从身后滚滚而来,那条街比较狭窄,马车又很宽,西夫拉克躲来躲去幸而没有被车撞倒,还是被溅了一身泥巴和雨水。别人看见了,替他难过,还气得直骂,想喊那辆马车停下,讲理交涉。西夫拉克却喃喃地说:“别喊了,别喊了,让他们去吧。”马车走远了,他还呆呆地站在路边,他在想:路这么窄,行人又那么多, 为什么不可以把马车的构造改一改呢?应当把马车顺着切掉一半,四个
车轮变成前后两个车轮……他这样一想,回家就动手进行设计。经过反复试验,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马轮”小车造出来了。这辆最早的自行车是木制的,它的结构比较简单,既没有驱动装置,也没有转向装置,骑车人靠双脚用力蹬地前行,改变方向时也只能下车搬动车子。即使这样,当西夫拉克骑着这辆自行车到公园兜风时,在场的人也都颇为惊异和赞叹。
自行车传入中国
清同治七年(1868年)11月,上海首次由欧洲运来几辆自行车,是人坐车上,两脚踮地引车而走的业余消遣的娱乐性代步工具。
同治十三年,法国人米拉从日本运来人力车输入上海,这种车称为“东洋车”,因是黄色的又叫“黄包车”,成为代步工具。随后沪上兴起了人力车的修、租、贩制业。
清
光绪十一年(1885年)后,英商怡和、德商禅臣、法商礼康等洋行将自行车及零件列为“五金杂货类”输入上海,到19世纪末在上海已有广泛市场。
原来设摊修理马车、人力车的诸同生,于光绪二十三年选址
南京路(今南京东路)604号,开办了同昌车行,经营自行车及零配件。
光绪二十六年,上海有惠民、曹顺泰等六七家车行,销售人力车、马车及自行车零配件,以卖带修。
民国4年(1915年),上海有近20家自行车商店。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邮电事业发展,自行车成为邮差的交通工具,自行车需求激增,市区又新开一批自行车商店,形成了以老闸区(今
黄浦区)为中心的自行车销售网络。
自行车一词的由来
1866年清廷派出第一个出洋考察团,19岁少年
张德彝游记里提到,其发明的“自行车”一名,自行车一词首次出现,并被一直沿用。
由来
在自行车形成一定的规模生产以后。经常出现道路拥挤及
交通事故。于是,开始出现相对的管理规则,然后自行车驾照诞生了。自行车驾照在中国最早的记录可以追溯到民国。
驾照的使用
自行车安全须知
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
二、通过交叉路口、拐弯处及坡道时,均须减速响铃示警。转弯前必须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三、骑车不准双手离把或单撑伞;不准扶肩并行或
曲线行驶;不准酒后骑车;不准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准攀扶其他车辆;不得在街上练习骑车;不准穿入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四、车辆证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如有损遗失,应及时申报换(补)发。车牌需挂在显著位置。
自行车交通规则
(一)车件应完备;
(二)车上应安置手铃;
(三)一车不准两人共乘;
(四)前后轮至少须装设一个制动器,其制动力以能于车下坡时制止车之下行为标准;
(五)于日落后黎明前行驶,须于车前悬白光灯一盏,车后装置红色反光石一块。
驾照发展
自行车由开始的交通主要的贵族交通工具已经变得大众化了,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普及和操作技术都有大大的改善。然而随着机动车车辆的普及以
机动车驾驶证的产生,自行车驾照随之渐渐载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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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安黄塘镇松溪东湖村,陈女士展示了已有30年历史的蓝色小本子。只见封面写着“惠安县自行车行驶证”字样,还印有一辆可爱的自行车图案。证件内页注明填发日期是
“1983年6月1日”,发证机关是“
惠安县公安局”,购入时间则为“1980年
元月”。
“我小时候就是骑着它上下学的,很拉风!”陈女士是个“80后”,她说,自行车平时是老爸在用,自己9岁的时候,就学会了骑自行车。“那时候胆子特别大,刚学会不久就敢正式上路,而且还载人!”
由于全镇的小学极少,上学需要到很远的地方,陈女士当年就骑着自行车,车前面载着弟弟,车后架载着两个同村的同学,大家就这样“一路欢歌”上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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