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袭爵,为第十四任
奈曼旗札萨克多罗达尔汉
郡王。光绪三十四(1908年)二月任御前行走,六月赏戴三眼花翎。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9月,苏珠克图巴图尔由
多罗郡王晋升为
和硕亲王爵,11月授予二等嘉禾章。1913年10月,任命为卓、昭、锡、哲四盟宣慰使;1915年8月,任昭乌达盟盟长。1916年4月,因镇抚
巴布扎布党徒有功而授予
亲王双俸并授一等文虎章;12月,兼任
昭乌达盟备兵札萨克。1917年7月,苏珠克图巴图尔当选为民国政府参议员,次年授予“通威将军”称号。1924年8月,民国政府任命苏珠克图巴图尔为哲、昭、卓、锡四盟警备总司令。同年10月,直系在第二次
直奉战争中兵败,
张作霖、
段祺瑞执政后“唯恐王权集中,日后有变”而下令撤销四盟警备总司令部,将苏珠克图巴图尔调回奈曼。同年12月, 苏珠克图巴图尔被其副手、昭盟副盟长扎嘎尔指控为“纵匪殃民”而被临时执政府免去盟长职务。次年1月,扎嘎尔任昭盟盟长。在苏珠克图巴图尔任旗
札萨克期间,中华民国3年(1914年),热河特别行政区在
辽河以南各旗县实行旗下设区的区划,废除清代实行的
扎兰、苏木区划。将
奈曼旗划为12个区。1926年10月,苏珠克图巴图尔从北平经奉天返回奈曼途中染病。于11月12日(公历12月26日)在
奈曼旗波日和庙病逝,终年3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