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双胍多用于治疗成人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及部分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功效是促进肌肉细胞对葡萄糖的摄取和
糖酵解,减少肝脏产生葡萄糖而起抗
高血糖作用,可与胰岛素合用,较易控制
血糖,可减少胰岛素用量。对肥胖型糖尿病者,尚可利用其抑制食欲及肠吸收葡萄糖而减轻体重。
可用于成人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及部分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对于经
磺酰脲类治疗无效的多数幼年型糖尿病、瘦型糖尿病,应用本品后亦可降低
血糖,减少血糖波动性。治疗成年型及稳定型糖尿病,可与磺酰脲类合用,效果较两药单用为佳。对一些不稳定型或幼年型的糖尿病,可与胰岛素合用,较易控制血糖,可减少胰岛素用量。对肥胖型糖尿病者,尚可利用其抑制食欲及肠吸收葡萄糖而减轻体重。
口服:常用量1日50~200mg,分3次服。开始时1次25mg,1日2~3次,饭前服。可逐渐增至1日50~100mg。一般于服药1周后
血糖即降低,但欲达到正常血糖水平,尚需继续用药3-4周。如与胰岛素或
磺脲类合用时,剂量应根据病情作适当调整。
1.胃肠道反应有厌食、恶心、呕吐、口中金属味等,服大剂量时可发生腹泻。 2.应用本品时,因组织中葡萄糖无氧酵解增加而产生大量乳酸,可引起严重的乳酸性酸血症,死亡率约50%。肝、
肾功能不全病人尤为危险,故禁用。 3.糖尿病伴
酮症酸血症、昏迷、
急性传染病、坏疽或进行手术等,均禁用本品,应改用胰岛素。 4.治疗过程中,尤其在开始调节剂量时,需密切观察,要防止发生
低血糖、昏迷或酸血症。 5.糖尿病人昏迷禁用。 6.因本品能增强胰岛素的作用,比D860强10倍。
双胍类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症状轻、体型肥胖的Ⅱ型
糖尿病患者,如对上述患者应用双胍类疗效不够满意时,可加用磺脲类,其次是
磺脲类治疗有效但未达到良好控制者,可加用双胍类。Ⅰ型糖尿病在用
胰岛素治疗过程中
血糖波动大的病人,可试加用双胍类。当糖尿病患者已有明显肾功能不全,重度
动脉硬化,明显的心、脑、肝、眼等并发症,以及有严重感染的患者,都不宜用双胍类降糖药物。
双胍类药物有常见副作用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苦、金属味,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饭后服药及从小剂量开始可减少或减轻此反应。偶有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红斑、荨麻疹等。
二甲双胍较苯乙双胍的副作用小。因双胍类促进糖的无氧酵解,产生乳酸,如存在肝肾功能不全,
低血容量性休克或心力衰竭等缺氧情况,可能诱发
乳酸性酸中毒,应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