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财政局是荣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
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镇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镇
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拟订
市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及实施办法。完善并落实全市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
国库现金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及资金。
(八)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市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承担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各类公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府投融资业务。负责管理市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和其他存量土地。
(十)负责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审和跟踪问效。参与拟定全市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建
财务管理制度。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按照规定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人才发展相关政策。
(二十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二十二)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
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区镇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深化全— 7 —市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4.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规范整合部分监管事项,强化依法、分类、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有效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机要、档案、信访、值班、信息、宣传、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先选优等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国际化战略相关工作。
(三)预算科(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牌子)。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镇的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拟订区镇
财政管理体制,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政府重点工程、城建项目有关资金。组织拟订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债务管理、风险防控、还本付息及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落实中央、省税制改革精神,承担财税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拟订
市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组织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国企国资改革、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国库科(挂综合科牌子)。组织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
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
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全市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市级决算公开工作,指导部门及时公开决算。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指导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管理及使用相关政策。负责
土地出让金、
海域使用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监管。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
住房改革资金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
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定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工作。
(六)经济建设和自然生态科。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基本建设投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组织指导全市
政策性金融和普惠性金融政策、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度的拟定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工作。组织指导
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工作。
(七)科教和文化科。承担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教育和体育、文化和旅游、融媒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促进科技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发展、外经贸和内贸流通、文化和旅游、教育和体育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招商引资(引智)经费保障、政策拟定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
(九)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 12 —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十)预算绩效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各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系统内权责清单编制认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 24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3 名,市国资局局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兼任。— 13 —第六条 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荣成市委办
现任领导
局长: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