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渠道
医学领域术语
药品流通渠道又称为药品销售渠道,是指药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所经过的途径。在商品生产条件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为了满足医疗保健市场的需要
特点介绍
药品销售渠道最基本的构成有两种形式,即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
(1)直接销售:直接销售是指药品生产企业不经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患者。法律规定可以直接销售的药品仅限于该企业生产的非处方药。其形式主要是通过该企业门市部,销售该企业非处方药。直接销售的另一种形式,是在城乡集贸市场上农民可以直接销售自采自种的中药材。
(2)间接销售:是指生产企业通过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药品批发商和零售商,把药品销售给消费者——患者。间接销售是药品销售中普遍采用的形式。
处方药只能凭执业医师处方,由药师调配分发销售给患者。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均需由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机构才能调配、销售给患者。乙类非处方药可以在零售药房和经批准的普通商店销售。药品销售受法律控制严格是其重要特点。
渠道构成来看,药品销售渠道较长,中间环节多,处方药销售还必须经过医师这一环节,并广泛和大量采用批发商和零售商。药品销售渠道较其它商品复杂得多,这是显著特点。
药品生产企业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关系来看,较其它消费商品要密切得多,因为药品销售过程是药品服务具体化过程,药品信息与药品密不可分,而药品信息流通是双向的。为此密切了企业与中间商的关系。这是药品销售渠道的又一特点。
现状
我国当前药价“虚高”与药品流通渠道结构不合理有着密切关系。现在的药品流通渠道为三级批发,通路长、层级多、呈金字塔式。多层次结构不利于提高效率,不利于形成产品价格竞争优势,而且使企业难以实施有效控制,到最终端环节,企业的控制力几乎为零。而顺加作价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实际上为药品生产企业虚报成本、抬高定价开了方便之门,使生产环节中的虚高定价成为可能。在流通环节,由于流通企业市场集中度低。导致其与医疗机构谈判能力下降,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后者的垄断地位。医院既拥有处方权,又拥有药品专卖权,加之医患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使患者丧失了一般商品消费者所享有的自由选择权,医院(医生)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如此,医院(医生)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推动药品费用增长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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