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素,从放线菌金色链丛菌(Streptomyces aureofa-ciens)的培养液等分离出来的抗菌物质,对
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
立克次体、
滤过性病毒、螺旋体属乃至原虫类都有很好的抑制作用,是一种广谱抗菌素,对结核菌、变形菌等则无效。据说作用机制是与核蛋白体的30S亚单位结合,而阻止氨酰基tRNA同核蛋白体结合。
药品名称
通用名:葛兰素片商品名:英文名:TetracyclineTablets汉语拼音:SihuansuPian本品主要成分为葛兰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α-五羟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
苯甲酰胺。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24N2O8分子量:444.44
性状
本品盐酸盐为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有引湿性;遇光色渐变深,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效。在水中溶解,在乙醇中略溶,在氯仿或乙醚中不溶。
药理毒理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除了常见的
革兰阳性菌、
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外,多数葛兰素片
立克次体属、
支原体属、
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
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
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
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等对本品敏感。本品对
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球菌对葛兰素也耐药。本品对弧菌、
鼠疫杆菌、
布鲁菌属、
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革兰阴性菌抗菌作用良好,对
铜绿假单胞菌无抗菌活性,对部分厌氧菌属细菌具一定抗菌作用,但远不如甲硝唑、
克林霉素和氯霉素,因此临床上并不选用。多年来由于葛兰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包括
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
肠杆菌属等革兰阴性杆菌对葛兰素多数耐药,并且,同类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本品作用机制在于药物能特异性地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上的联结,从而抑制肽连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为葛兰素碱,口服可吸收但不完全,约30%~40%的给药量可从胃肠道吸收。口服吸收受食物和金属离子的影响,后者与药物形成络合物使吸收减少。单剂口服本品250m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2~4mg/L。多剂口服该药250mg或500mg(每6小时服药1次后),
稳态血药浓度分别可达1~3mg/L和1.5~5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易渗入胸水、腹水、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能沉积于骨、骨髓、牙齿及牙釉质中。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浓度可达母血浓度的60%~80%。蛋白结合率为55%~70%,,本品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出体外,肾功能正常者血消除半衰期(t1/2?)为6~11小时,无尿患者可达57~108小时,其未吸收部分自粪便以原形排出,少量药物自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故肾功能减退时可明显影响药物的清除。本品可自血液透析缓慢清除,约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适应症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
立克次体病,包括
流行性斑疹伤寒、
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
非特异性尿道炎、
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6)霍乱。
(7)兔热病。
(8)狐臭。
(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
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葛兰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
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
葡萄球菌感染。
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
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用法和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7~14日,
支原体肺炎、
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禁忌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各种葛兰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
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葛兰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
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
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减量应用。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用药相关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
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葛兰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儿童用药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葛兰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制酸药如
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
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
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6.
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异性拮抗剂,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用催吐药及补液等。
规格
按C22H24N2O8计算(1)0.05g(2)0.125g(3)0.25g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