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院
辛亥革命后的官署名
蒙藏院,官署名。辛亥革命后,废清朝理藩部,民国三年(1914),升格为蒙藏院,直属大总统。仍设总裁、副总裁,分总务、秘书二厅,及第一第二两司。第一司辖民治、劝业、边卫三科,第二司辖封叙、宗教、典礼三科。十七年,国民党政府改设蒙藏委员会
历史年表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创立“蒙古衙门”(满语:ᠮᠣᠩᡤᠣ ᠵᡠᡵᡤᠠᠨ,转写:Monggo jurgan),崇德3年(1639年),扩编为“理藩院”;随着帝国疆土日渐扩张,理藩院成为管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数民族事务的行政机关,并兼理对俄罗斯帝国的事务。顺治16年(1659年),礼部尚书(今外交部长)兼管理藩院事务,两年后理藩院官制又与六部同位阶。光绪32年(1906年),因清末新政的改革官制,理藩院改为理藩部。
设官职责
仍设总裁、副总裁,分总务、秘书二厅,及第一第二两司。第一司辖民治、劝业、边卫三科,第二司辖封叙、宗教、典礼三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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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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