蚝四村隶属于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位于
沙井街道西北部,距沙井街道办事处约2千米。相邻自然村有
共和村、
沙四村、
沙三村、
德丰围村。1992年,蚝业大队根据自愿原则,将村民按蚝业养殖和农业种植进行分配,其中愿意从事蚝业养殖的村民分配至蚝一村、蚝二村、蚝三村和蚝四村,愿意从事农业种植的分配至沙一村、沙二村、沙三村和沙四村,蚝四村由此得名。
宋元至明万历元年(1573年),属东莞县;明万历元年至清朝,属新安县。1914年,属宝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属宝安县松岗、沙井、新桥、雍睦、凤凰联乡;1951年,属宝安县第四区沙井乡;1958年10月,属超美公社;1959年,属沙井公社蚝业大队;1959年,属西海蚝业公社;1961年,属沙井公社蚝业大队;1979年1月,属深圳市沙井公社;1981年10月,属深圳市宝安县沙井公社;1983年7月,属宝安县沙井区蚝业乡;1986年10月,属沙井镇蚝四行政村;1993年1月,属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2004年,属沙井街道蚝四社区。
传统经济为养殖沙井蚝。1980年以后,传统养蚝业逐渐解体,蚝田污染严重,生产日渐式微。而今沙井蚝的异地养殖已获成功。改革开放后,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房屋出租、集体经济分红、金融投资。
2015年末,户籍人口1386人,其中男性640人,女性746人;80岁以上98人,最年长者92岁(女)。非户籍外来人口约3800人。祖籍该村的港澳台同胞约1200人。祖籍该村的华人华侨30人,主要分布在美国、菲律宾和英国。
该村传统民居为
广府民居,入门为厨房,接着是天井,过了天井是正房,正房后部是卧室,卧室有楼廊。三合土墙,房顶以杉木为梁、桁、桷。以天井、明瓦和墙上开一小窗采光,卧室光线很暗。20世纪80年代以后,传统民居被拆,新建楼房。
龙津石塔位于蚝四社区桥东五巷。建于南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俗称花塔公。石塔构件用粗砂岩雕凿而成,采用圆刀法雕凿。塔座平面是方形,长、宽均为0.56米,高0.29米。须弥座四角浮雕竹节角柱,正面刻宝相花万字。塔身为正方形,长、宽均为0.44米,高0.6米,正面有弧形佛龛,龛内浮雕半身佛像。佛像形貌为螺髻,长圆形脸,突眼,高鼻,小口,双耳垂肩,平胸细腹,身披袈裟,所结手印相传为初佛光泽真言手印,神态慈祥逼真。塔身左右两面亦有弧形龛。左龛的上部有双手合十图像。右龛的上部为宝剑手,下刻阴文四行十六字初佛光泽真言。因年久风化,经文字迹模糊不清。1984年,当地群众在原塔基前重建塔座,将塔身等安放在塔座上。其侧放一葫芦形砂岩构件,疑为原塔顶。2015年龙津石塔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沙井大街经过该村。1965年通电,1981年实现全村村道水泥硬底化,1983年通自来水,1986年通电话,20世纪90年代末通互联网。村内建有蚝四公园、星光老年之家和蚝四社区阅览室(藏书1.5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