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遗传是早期的一种遗传理论,与
颗粒遗传(particulate theory of inheritance)相对。融合遗传是1868年由达尔文提出的
融合遗传主张两
亲代的
相对性状在杂种后代中融合而成为新的性状而出现,也即子代的性状是亲代性状的平均结果,且
杂合子后代中没有一定的分离比例。融合遗传方式是杂交后代的性状介于两亲本之间,若杂交后代自交,性状不会分离;若测交再次介于两者的状态之间。
当时的人们普遍相信融合遗传,认为后代是父母性状(或者说血缘)融合的结果,比如黑人和白人通婚后生下的小孩肤色介于中间,如果一个白人到黑人部落生活、繁衍,他的后代的肤色会变得越来越黑,白肤色这种性状最终会消失。同理可证,一个适应环境的优秀
变异也会一代一代地被其他变异稀释掉,而无法得到传播。
孟德尔于1865年发现豌豆
杂种后代性状分离和自由组合的
遗传定律后,提出了
遗传因子概念,并且他认为这些遗传因子互不融合,互不干扰,独立分离,自由组合,具有
颗粒性,因此称为颗粒遗传。孟德尔
遗传方式是颗粒遗传理论,他认为遗传因子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因子,它们是遇
配子遗传给后代的。所以
杂交后代自交或测交,会出现性状分离且有一定的分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