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阳市政府机构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9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和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衡阳南岳机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协调。
(九)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负责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性会议的审核。
(二)秘书二科。负责常务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三)秘书三科。
(四)秘书四科。
(五)秘书五科。
(六)秘书六科。
(七)秘书七科。
(八)秘书八科。
(九)秘书九科。
以上7个秘书科的职责是:负责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十)机要文电科。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及公文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文书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
(十一)综合科。负责办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办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办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综合、上报;负责办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机关办公业务信息化服务;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保障工作。
(十二)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办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报告市政府;负责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全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三)建议提案科。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催办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络工作。
(十四)机场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机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衡阳南岳机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协调;负责航线开辟、市场开拓、临空产业发展、净空保护等工作的协调。
(十五)组织人事科。负责办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办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办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及工作人员考核有关工作。
(十六)行政科。负责办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室统筹安排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确保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负责驾驶员的安全、作风、纪律教育,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
(十七)财务科。负责办机关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和支出审核、呈报工作;配合做好办机关的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保卫信访科。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市政府大院正常办公秩序;负责办机关来信来访的接待等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府机关来访人员的疏导工作。
(十九)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指导市政府系统、各县市区政府做好值班工作;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工作,传达落实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行政编制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84名。设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7名(其中5名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督查专员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市政府常务会议秘书各1名,正科级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3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6号。
办公时间
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衡阳市政府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朱健.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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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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