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尚书大石坊,又称袁氏双牌坊。在《睢州志》、《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等文献中都有明确记载。明崇祯皇帝御旨建造,为表彰
睢州(今河南省睢县)资政大夫太子少保加赠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袁可立“三世尚书”封典而。明崇祯六年(1633)
冬天,
袁可立卒,七年春,皇帝令工部“致
水衡钱”,御祭御葬并修“袁尚书大石坊”两座,是时袁可立官衔尚为“资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于是坊额如故。建坊工程由京营总督李襄城、杞县状元刘理顺监工营制,著名书法家礼部尚书董其昌书丹,上有“四朝元老、五世
恩荣”等字样。
具体发展
外观造型
袁尚书大石坊分列明袁尚书府第(清为
睢州公署借居)两旁,左曰“三世司马”,右曰“宫保尚书”。双牌坊过街而立,为三间四柱五楼式建筑,规模宏大,雕工精巧,楼檐下兽斗花拱,狮子云龙,其造形之精美,为明清两代睢州城牌坊之冠,有“一两清石一两银”之说。
历史发展
光绪十七(1891)年,
睢州地方官知州王枚听信巫师关于“武官下马、文官下轿”的袁尚书牌坊阻挡
了他的官运风水之说,又迎合满清官方对抗清名臣袁可立封杀的需要,借故“袁尚书大石坊”年久失修“岌岌可危”等理由将大石坊强行拆毁,袁尚书后人上控京师数年,睢阳戏曲名人张广义编有《王玫砸牌》一戏流传于世。清光绪十八年,知州王枚在自己主修的《睢州志·公署》中有“
此地无银三百两”之语,特列“袁尚书大石坊”一条进行自辩,这是清光绪十八年王枚主修《睢州志》中唯一列单条进行详细记载的一个牌坊,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袁尚书大石坊在署前东数武街衢之中,日久岌岌欲仆,每大风时,有碎石剥落。知州王枚恐巨石下坠伤人必多,召其子孙与议修建,又各诿谢迁延,不得已命役夫暂为拆卸,俟其子孙光复焉”。(光绪十八年王枚修《睢州志·公署·袁尚书大石坊》)
四十年后的《河南通志》对州长官王枚拆毁袁尚书大石坊的行为再此进行了记载:
“今睢县行政公署为清之
洛学书院,然本明袁尚书可立故宅也。东西临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马’,右曰‘宫保尚书’,皆距大门五十步之遥,略如公署辕门式。其东‘三世司马’坊,清光绪十八年州牧王枚以坊上石条将坠用强硬手段拆去,尚书后人上控数年,详见坊珉条中。至宅向南恰与南坡之袁家山脉络连贯,为尚书园宅范围中地无疑也。后楼下为明末
许定国刺杀高杰处,楼上不设
棚板以作后来纪念焉”。(《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
“明袁尚书可立‘三世司马’、‘宫保尚书’两石坊,规模高大,雕工精巧,额字亦佳,分列县公署两旁。其‘三世司马坊’,为发匪焚毁。
巅顶大石,岌岌欲坠。清光绪十七年(1891),州牧王枚募工拆之,今惟石梁及两石柱存,事始末。见《睢州志》。”(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民政门·土木工程·坊珉)
风水习俗
按睢州名剧《王枚砸牌》戏文与王玫自己主修的《睢州志》中为拆毁“袁尚书大石坊”的自辩内容大不相同。 满清入主中原,大兴文字狱,抗清名将
袁可立的事迹和著作先后遭到封杀,诗稿遭毁。由于袁可立在明末抗清斗争的军事统帅中是坚定的主战派,终清一朝整个史界对袁可立十分忌惮,乾隆四十二(1777)年,
陆时化《
吴越所见书画录》因载有
董其昌所撰《节寰袁公(
袁可立)行状》册,因为该文中被指有所谓“诋斥满洲语句”的地方,该书及其作者竟因此险遭毁版和杀头之灾。在此形势下,知州王枚又颇信风水巫师之说,他认为进出
睢州公署(清代中后期衙门被毁,公署遂借居于袁尚书府第)都要屈尊穿过
袁可立的大石牌坊,这会大大阻挡他的
官运恒通,适逢其晚上又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被袁尚书大石坊压着久久不能起来,梦醒后顿起拆牌坊的念头,这种说法和睢州一带至今仍在流传南人挖坑破睢州城风水的做法是不谋而合的,于是在风水仙和
睢州会首殷国有的怂恿下,拆毁了精工镂雕的袁尚书“三世司马”坊,使这座在
睢州古城通衢中巍然屹立二百多年的名器毁于一旦。《王枚砸牌》戏文中曾有“吃斗吃斗斗,我名叫殷国有,原在杞县中拔贡,现在
睢州是会首,要是谁想拆牌坊,咱梗绳架板啥都有”等戏词。
袁氏后人背着“尚书公”影像到京师状告知州王枚数年,钦差下来查案,王枚以三年俸银贿赂钦说:“袁尚书大石坊在署前东数武街衢之中,日久岌岌欲仆,每大风时,有碎石剥落。知州王枚恐巨石下坠伤人必多,召其子孙与议修建,又各诿谢迁延,不得已命役夫暂为拆卸,俟其子孙光复焉”,钦差回到京师如是复命,后来王枚主修《睢州志·公署》,也这样以讹传讹做了记载。
附 王枚资料:
王枚,四品衔世袭云骑尉,调补归德府睢州知州,字汝山,号遵周,行四。道光癸巳(1833)九月二十四日生,浙江湖州府归安县人,民籍。由监生遵予工头卯事,例报捐盐课大使,分发两淮补用。咸丰元年三月,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著照例发往,钦此。后由兵部带领引见,奉旨著兼袭云骑尉世职,钦此。十年六月到淮,三年捐输东河经费,以通判分发河南,归分缺先班补用,并加盐课提举衔,十一月先行到省当差。五年请咨赴部,九月由吏部引见,奉旨,著照例发往,钦此!十一月十二日到省,六年十月奉委署归德府通判,十年四月奉委署开封府同知。同治二年二月,丁母忧,四年八月服阕到省。光绪元年六月,奉□行知以前在予军前敌攻城出力,蒙钦差帮办新疆军务大臣金汇案保奏,同治十三年七月十二日奉旨河南分缺,先用通判,王枚著以知州归候补班前先补用,钦此。二年九月请咨赴,蒙钦派五大臣阶放后奏堪,以例补用,奉旨以议,钦此!十一月十九日,回省当差。三年七月十八日,奉前藩宪刘委署鄢陵县知县,二十六日接印,十一月十五日交印。四年正月奉前藩宪付牌委代理安阳县知县,二月初二日接印,四月二十五日奉前藩宪裕檄委接署,十月蒙补裕州知州,奉部覆准。嗣因捐输赈务经费,奉旨著赏戴花翎,钦此!十二月初一日,奉檄饬赴裕州到任。六年正月初八日,交卸安阳篆务,二十四日接裕州印,七年三月奉命□行知以前,在安阳县办赈出力,蒙东河总督部堂巡抚部院李涂汇案保,奉旨赏四品衔,钦此!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接奉藩宪成檄知,调补归德府睢州知州,十一月十二日交卸裕州事,十年正月奉檄饬赴睢州到任,于二十四日接印任事,十四年捐输郑工经费,奉部覆准,以知府不谕双单月,在任候选,十五年接奉行知,因办料出力,蒙河督部堂吴巡□部院□会衔保奏,奉旨睢州知州王著候选,知府以道员用,钦此!十六年二月奉到行知大计,案内蒙保荐卓异。 曾祖坤,太学生,官至镇江通判,妣徐氏。祖钟嵩,太学生,妣朱氏。父□,太学生,投效南河,历德州州同知府衔。 壬寅(光绪二十八年 1902)正月殁于祥工。(此据20年前民权县志办王春德引自“河南同官录”手抄资料)
至今睢县一带故老仍相传王枚为捐班出身,与其嫂子通好旧事。因强拆袁家牌坊事,袁家后人连续上控京师多年,后来项城袁世凯渐起势,王枚日惧,吞金而亡。
如今发展
其右侧“宫保尚书”坊,为一九五O年正月十六日在睢县城拓宽街道时拆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睢县文物部门在文物普查中发现由
董其昌书丹的袁尚书大石坊坊额为袁氏后人保存完好。为再现这一明代艺术品的风采,睢县政府暨袁氏家族遂于2001年将这一艺术珍品重新复修于袁家山山门之前,此距王枚拆毁大石坊并预言“俟其子孙光复焉”整整过去110年,但重修后的牌坊雕工形制已远逊于前,且位置距离袁家山山门过近,对山门的雄伟气势造成破坏。然数百年名器能毁而复立,昭示着一代名臣廉吏精神永存,必将激励古老而崭新的
睢州人杰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