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
野生动植物资源,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有墨脱、察隅、波密岗乡、林芝巴结、聂拉木樟木沟、吉隆江村、珠穆朗玛峰等7个。
西藏人口稀少,居住相对集中,尚有几十万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和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区。在国家的支持下,从70年代起,西藏自治区加大保护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资金投入,并在珍稀动物栖息地、繁殖区划定禁猎区。
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批准建立墨脱、察隅、波密岗乡、林芝巴结、聂拉木樟木沟、吉隆江村、珠穆朗玛峰等7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墨脱自然保护区和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又批准建立了羌塘、申扎、芒康盐井、林芝东久、类鸟齐长毛岭、林周澎波等6个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
这1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的自然保护区遍布西藏全区。占全区面积的26.5%。 另外西藏的一些地区和县还建立了50多个小型自然保护区。在这些自然保护区,不少珍贵动物在过去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了20%到30%以上。察隅保护区的羚牛,从过去的五六百头增加到现 在的1000多头。
孟加拉虎在保护以前不到10只,现已超过30只。生活、繁衍在西藏芒康自然保护区内的
滇金丝猴已超过700只,比10年前增加了100只左右。芒康已成为目 前世界上最大的滇金丝猴生息基地。国际上认为绝迹的西藏马鹿和一些新的物种也在西藏被重新发现。
2001年,藏北羌塘无人区从西藏自然保护区升格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羌塘无人区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5000米,是地球上极少数几块自然生态保持完好的大陆之一,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野生动物乐园。
未来10年里西藏自治区
自然保护区面积将达到403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33%,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到300万公顷;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治理面积分别达到5万公顷和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届时将达到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