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定期或不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这是保证
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和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1)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2)财产清查的限期和程序、方法和要求;(3)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报批手续;(4)对财产管理人员的
奖惩制度等。
财产清查的作用,就是通过对财产物资、
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的查对,来确定财产物资、
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财面结存数与实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一)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对比,确定各项财产的
盘盈、
盘亏,并及时调整几簿记录,做到账实想符,以保证
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提高
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揭示各项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改善
经营管理,挖掘各项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效果。
(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保管情况以及各种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揭示各项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的遵守情况,促使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加强责任感,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促使经办人员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及时结算债权债务,避免发生
坏账损失。
2、
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
现金、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
局部清查涉及的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的部门、人员少,但专业性强。
1、
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