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
监督工作的人。
有一定的管理
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
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
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
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
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
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
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
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加强
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
岗位责任制,根据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
五、规范各项
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
财会工作符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
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
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依法理财。
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