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符号亦称“货币符号”。代替
金属货币发挥
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符号。纸币和不足值的铸币都是价值符号。因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只是
交易媒介,转瞬即逝,得到它是为了放弃它。因此,交易者并不在意媒介物本身有没有价值,只要它能代替价值,能为别人接受就行,故法律赋于的那些有无限
清偿能力的纸币和不足值的铸币都能够作为货币使用以代替
金属货币流通。在货币史上,最早的价值符号是贬了值的金铸币。最初,金铸币是本来意义上的货币,即它的
名义价值与
实际价值完全相符。
电子货币是价值符号的符号。纸币和
信用货币不是真实的货币,本身并没有内在的价值,只是货币的价值符号。毫无疑问,作为纸币和信用货币综合体的电子货币,也只是一种价值符号,更确切地说,是价值符号的符号,是货币的一种电子符号。输入和记存的是代表一定金额数量而发出的信用卡,代表着一定量的纸币和信用货币,可以说是一定量纸币和信用货币的符号。既然纸币和信用货币是货币的价值符号,那么,
电子货币就只能是货币的价值符号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