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
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产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质量负责人,应当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产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任职要求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岗位职责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验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审批。
验证方案需经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验证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行政审批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9 14:26
目录
概述
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行政审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