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观念滞后,贷款营销意识不强。部分社对信用社
市场定位和办社宗旨在思想上有偏差,依然有“重工轻农”思想,且经营作风僵化保守,在
贷款投放上“坐门等贷”多,积极营销少;在
贷款对象上看重乡镇企业而轻视农户;在贷款领域上发放
生产经营性贷款多而消费、助学贷款少。
二是
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单一,
资产业务大多局限于传统的贷款业务,资产运用于贷款业务以外的其他投资几乎为零。
三是“慎贷”现象突出。近年来,
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了对
信贷资金的管理,但由于过于强调
贷款责任而忽视了对信贷人员的
激励,再加上农业产业属
弱质产业,受天气季节性影响较大,造成信贷人员“惧贷、恐贷”现象。四是信用社贷款营销力量偏弱,支农的千家万户工程与信贷员短缺之间矛盾突出。
《贷款通则》规定:
农村信用社对单个
企业贷款的总额不能超过信用社
资金总额的10% ,这就从法律法规上限制了信用社的资金投放。同时,由于农村企业数量少,特别是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数量更少,使
农村信用社可投放的农村
企业贷款面较窄,再加上企业担保
抵押问题难以解决等,制约了农村信用社
资金投放。
二是地方政府对
产业结构调整缺乏正确的引导,使群众没有安全、高效的投资项目,对
农业投资需求不足,影响了农民投资农业的激情。加之政府对当前农村市场统一管理和规范的力度不够,造成农户在
产业结构调整中无序竞争、压价竞争现象,最终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挫伤了农民使用贷款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信贷
资金结构性供求矛盾突出。
农村信用社由于贷款管理规定、风险防范以及
信贷人员少、小额农户贷款多的矛盾限制,使贷款大多集中于经营性农户,而小额农户贷款的需求明显不足,从而导致了
农户贷款“想给的要不多,想要的给不足或给不了”的现象。
要解决农信社
资金营运中的主要矛盾,应从农信社的内外部环境进行解决,对内加快完善自身机制建设,对外积极开拓新的信贷市场空间及资金运用新空间,全面提高
信贷资金的盈利性和
流动性。
(1)转变观念,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一是要变“等贷上门”为主动营销贷款,把业务工作的重点放在贷款营销上,在支农过程中主动为农户找项目,当帮手,在帮助农民扩大生产的同时,发展扩大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服务领域。二是采取利率优惠,提高联保贷款额度,扩大
小额贷款面,等级评定发
贷款证和开办消费、住房、助学贷款等方法进一步拓宽
支农贷款渠道。三是对信贷员力量薄弱的地方,建立授权信用代办站代发贷款。四是改进贷款管理办法,实行信贷员项目专管制,解决好
产业化项目资金需求大的矛盾。
五是对
信贷人员发放“三农”贷款数量、质量建立考核制度,依据调查或抽查结果对信贷员进行考核,并作为其晋级、
晋升、评先的重要依据,以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贷款营销的积极性。
(2)明确
市场定位寻求支农工作新突破。一是积极与当地政府配合,共同构建现代化农业,从农业和农民的实际出发,打破单户经济的局限性,强化对公司+基地+农户的
产业链的研究,充分发挥
信贷杠杆作用,以辖内县联社为中心,组织好社团贷款,积极扶持当地具有带动效应的农村龙头企业,从而为
农村信用社建立有效的信贷市场。二是加强内部配套措施的健全和完善,研究切合实际的内部
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注重对违规贷款、决策贷款、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贷款的责任划分,增强基层社增加
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三是以农户经营项目、经营规模为参数,划分农户服务等级,调整不同等级的
农户贷款额度、期限及
利率上浮标准等,满足农民需求,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四是积极探索新的贷款营销方式,如农户贷款证、信用村、
最高额抵押、小额
担保、企业联保、实行一地一策或一地多策,不搞一刀切,有效畅通投资渠道。五是充分发挥农信社优势,对进入城镇的大量经商散户,应加强联络,以县联社为中心,以乡镇信用社为分支,对辖区工商户建立档案,着重发挥中小额度贷款的灵活性,研究解决好
担保、抵押问题,并在
贷款期限和
利率上提供可供选择的空间,选择“三农”市场外的“第二”基础信贷市场。
要在解决好农民
贷款难的基础上,积极调整贷款新思路,大力发展
资金拆借、投资、
融资、
票据贴现等业务,开辟信用社新的资金运用空间,打造“三农”市场外的第二资金运用市场,使
农村信用社的富裕资金在体外循环中有效增值。
(3)积极参与
资金拆借业务。这也是
农村信用社解决资金闲置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当前银行间货币市场
资金拆借业务发展很快,加之其他
中小金融机构已有参与货币市场资金拆借的成功经验,这些都为
农村信用社参与货币市场资金拆借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
农村信用社应在加强对货币市场业务有关
货币政策、
交易规则、交易程序深入学习和了解的基础上,争取货币市场准入资格,依靠
人民银行的帮助,积极主动地参与货币市场业务,加强区域系统内和同业间
资金拆借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和
收益率,使资金在体外循环中有效增值,并带动和促进
主营业务发展。
(4)积极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是指当企业添置某些技术设备而又缺乏
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的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单位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
农村信用社应针对广大农村地区各种集体、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而又
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购进一些守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需的设备,通过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实现信用社资金的有效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