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护是指公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公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
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各级交通
行政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辖区内公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工作,各级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1]
原则要求
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经常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减少机件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可以满足运输生产需要,增加产量,提高效益。
车辆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即必须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作业,不应随意延长或提前进行作业。各级维护的作业项目和作业周期的规定,应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以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随着运行条件的变化和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维护项目和维护周期经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后,可及时进行调整。
车辆维护作业主要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因此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拆开进行检查、测定、处理等)的情况外,车辆维护作业不得对总成进行解体,以免浪费人力、物力,延长作业时间,影响总成或部件的正常技术状况。
如果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相应的维护能力时,其运输车辆应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的维修厂(场)进行维护,并建立维护合作关系,以保证车辆维护质量和按期维护,避免影响或延误运输生产。维修厂(场)必须认真进行维护作业,确保维护作业时间,尽量为运输单位和个人减少车辆在维护(包括待维护)车日。车辆维护作业完成后,应将车辆维护的级别、项目等内容填人
车辆技术档案,并签发合格证。
内容
运输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此外要进行其他维护如:季节性维护、走合期维护、封存期维护等。
1.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
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是: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
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2.一级维护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
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3.二级维护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灯、转向摇臂、
制动蹄片、悬架等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
轮胎换位。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其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4.其他维护
除了上述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外,营运车辆还规定要进行季节性维护、走合期维护、封存期维护等。
(1)季节性维护。通称换季维护,可在冬季或夏季之前结合定期(一级或二级)维护进行。冬季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要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各总成和
轮毂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
制动液。夏季应加强冷却系统的维护,清除水垢,保证良好的冷却效果;应对
汽油发动机供油系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防止气阻;各总成和轮毂要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夏季制动液;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少充电电流,检查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保持通气孔畅通。
(2)走合期维护。新车投产后,或大修车辆出厂后,要做好走合期维护工作。走合期满,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可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3)封存期维护。车辆封存要定期进行维护。封存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启封恢复行驶前,应进行一次维护作业,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营运。
检测
公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维护过程中的检测和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三类。
1.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
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此项目由维修企业按照标准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2.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
主要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照标准执行,并做出检测记录。
3.二级维护竣工检测
主要针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质量监测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4.对车辆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要求
车辆检测诊断技术,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各地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单位应积极组织推广先进的检测诊断技术。应根据车辆从事运输的性质、使用条件和强度以及车辆老旧程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对车辆维修实行质量监控。
检测诊断设备,应能满足车辆在不解体的情况下确定其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以及查明故障或隐患的部位和原因。
5.车辆检测的具体内容
车辆检测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安全性(制动、
侧滑、转向、
前照灯等)、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
动力性(车速、
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
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点火系状况等)、经济性(燃油消耗)以及噪声和废气排放状况等。
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建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应负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并应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认定。经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职责是:
(1)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
(2)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
(3)对车辆改装、改造、报废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以及节能、科研项目等进行检测、鉴定;
(4)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下,对汽车污染进行监督、监测。
经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后,应发给检测结果证明,以其作为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或吊扣
营运证的依据之一和确定维修单位车辆维修质量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