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茂陵令》是
汉武帝颁布的诏令。它针对地方豪强兼并土地和伴随兼并带来的农民人身依附,导致国家缺乏足够的农民人口、田地应对国事和皇帝私欲,更根本的是,威胁到大一统封建国家的君主专制集权的现象,而积极打压的一项长久性政治国策。
背景介绍
秦朝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君主集权国家,实行
郡县制,废除诸侯国等一切地方自治机构,连最基层的县令都要由皇帝直接任免。然而,在县以下的基层,如乡、亭、
里等,只能由农村宗族推举地方豪强作为乡长、
亭长、
里长,其统治基础十分薄弱,法令的执行表面上是按照森严的秦法,但地方豪强和宗族势力十分顽固,地方始终不会紧跟中央的国策和动作。
西周以来的宗法制度,无论从道德上、信仰上,还是实际控制力上,都深深维护着地方对中央的这股离心力。
经济上,封建国家需要封建地主在地方上的统治,以维护封建国家政权。但是一旦封建地主兼并土地严重,勾结士大夫阶层、皇室宗族、皇帝亲戚等权贵,做大做强,就会影响中央的
君主专制制度。所以一直以来,我国的封建社会的历史,全过程都是中央和地方、君权和官僚中间阶层的反复斗争(君权最上,中间阶层是庞大的官僚阶层,最下是农民等阶层)。
至汉朝开国,高祖刘邦就实行了迁徙楚国六大贵族豪强到自己的陵墓长陵的政治措施,以此来打压战国时期长期形成的六国的各地方宗族势力。而汉初,国家整体贫困,迁徙了秦末六国的地方豪强,地方上基本没有大的豪强大地主了。到了文帝、景帝时代,采取
与民休息的国策,就是政治上尽量少作为,无为而治。经过文景之治,“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馀财。”也就是说,汉初的高祖、吕后、文帝、景帝等历代主政者,已经做好了社会财富的超级大蛋糕。到汉武帝即位之初,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切分这块大蛋糕了。
但实际上,这块大蛋糕早已被新兴的权贵集团切分了。所以汉武帝初年,国库能调动的财力仍十分有限。原因是:汉朝的权贵利益集团,聚敛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财富,霸占了国家大部分利益。而社会贫富分化更是触目惊心:一面是权贵豪门奢华无度;另一面则是“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代大儒董仲舒也曾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权贵奢靡、奸商暴富,市场混乱、国弱民贫,这就使外表华丽富裕的汉王朝,在匈奴的烈马强弓面前不堪一击,只能用公主和亲的软性外交苟且偷安。
如何集中国力解除边患?如何解决已将国家经济逼上悬崖的贫富分化?而又能不动摇社会稳定呢?如何将国家权力牢牢控制在君主一人之手,而绝将权力不分割于外戚、地方豪强、士大夫阶层等庞大的权贵阶层之手,汉武帝实行了颇显雄才睿智的一系列“软性”改革,其中之一就是这篇《迁茂陵令》。
过程
首先,用软性“强拆”方式,对奢靡浮华、富可敌国的地方豪强实行举家迁徙。元朔二年,也就是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颁布了著名的《迁茂陵令》。他命令凡是财富在300万钱以上的巨富豪门,一律迁徙到京城附近的茂陵。有历史学家指出,按财富势力换算,这个标准大约相当于今天的亿万富豪。
汉代财富形式大多是土地、房产,奉旨迁徙的富豪只得贱卖土地房产。但是,全国所有富户都要迁徙,谁来买田呢?于是,地方政府出面将千万亩良田低价收购,而后分给流离失所的无地农民,国家只收取十分之一的税收。汉代还曾尝试低息贷款的农业“反哺”模式:由政府向农户提供借贷,3年后折成实银,只加一成利钱归还政府。这样,赤贫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王朝政府粮食税收激增,而豪门利益集团的巨额财产,则在迁徙茂陵的过程中被强行“均富”了。
值得称道的是,汉代对亿万富豪的财产剥夺并非流血革命,而是极具魅力的软性迁徙政策,不像今天某些地方政府的暴力强拆。汉武帝的做法很聪明,对迁徙茂陵的豪门巨富颇有奖励——— 政府支付给每户迁徙者20万钱的高额“拆迁补偿款”,还奖以政治荣誉,可以脱去商家身份,跻身世家名门。举家迁徙失去土地的茂陵子弟,不再囤积财富,而是一掷千金,致使长安城成为世界第一豪华都会;而“茂陵子弟”,也成了“富二代”专用的古代热词。
当然,这种剥夺豪富集团巨额红利的软性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迁茂陵令》刚颁布时,也曾出现举国抵制的情况。许多富户豪门按兵不动,而颇负盛名的大侠郭解,竟铤而走险走起了上层路线。他提出:自家财富不足300万,请求朝廷准许不迁徙。如果这位郭大侠通过法定程序直接提出诉求,也许还有斡旋余地。但他偏偏相信权力万能、坚信最重要的是“上面有人”,于是托请汉武帝最信任的皇后卫子夫之弟、大将军卫青替自己说情。汉武帝当即意识到官商权贵结合的危险,慨叹道:能让朝廷大将军说情的人,还不是地方上的豪强巨富吗?他决定对民间富豪的官商勾结“零容忍”。于是,历史上极负盛名的一代大侠郭解,以间接杀人案遭到朝廷通缉,最终惨遭灭族之灾。
实质
这不仅是针对”田地“这一封建社会的最大财富成分的重新洗牌和分配,而且由于地方豪强被迁徙到了京师长安,政治手腕强力的汉武帝脚下严密监视控制,脱离了其固有的宗族家乡,故而再也不能在地方发展壮大它的势力。而且这项国策,是长期执行的,一旦有新的地方豪强、
特殊利益集团出现,就再迁移到新的天子陵墓居住,脱离可以它发展壮大的故乡土壤。从而保证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有效贯彻,天子换了,上一任天子相关的外戚、大官僚权贵和他们延伸到地方上的豪强大地主,统统不能继续发展壮大,重新地位下降。而西汉的皇帝,多娶毫无宗族势力的女子做皇后,就是这个道理。汉文帝被迎立为天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的母亲的家族势力微弱。汉景帝的妻子,太子刘彻的母亲,也是家族势力微弱的女子。到了刘彻做了汉武帝,立幼子作为继承人,立刻毫不犹豫杀了他的生母,就是怕他生母趁他年幼,掌控朝政,从而形成外戚和地方豪强勾结,影响君权的局面。
结果
终汉武帝一朝,这项国策与他的”盐铁国营“等国策一起,都严格执行,势力极大的一批地方豪强、外戚权贵(豪强如
郭解,外戚如窦氏、
田蚡),都被彻底消灭,国家财富空前地集中在君主一人之手,可以随心所欲地大规模攻打匈奴、大规模兴建宫室、园囿。直至武帝晚年,国力和国家财富被皇帝的战事和私欲消耗殆尽,汉武帝亲自扑灭了武帝时代最后一个外戚权贵集团——卫氏集团,连带着因为意外,诛杀了自己指定的太子,内忧外患,接踵而至,颁布《
轮台罪己诏》,转变国策,重新与民休息。他指定的辅政大臣
霍光,矫枉过正,在政治斗争中顺手诛杀了
桑弘羊,一举废弃了武帝以来的“徙陵”制度,一改盐铁国家专卖制度。虽然霍光执行的一系列国策,挽救了大汉朝的危局,但霍光的长期专权和他无力束缚自己的霍氏家族兼并土地、擅权违法所造成的影响,无疑加重了对君权专制和中央集权的打击。至汉宣帝、汉元帝时期,中央已再无力牢牢束缚地方豪强的兼并土地、势力扩张,汉元帝一度想恢复汉武帝时的“迁徙豪强至陵寝”的制度,却执行五年毫无成效,遭到抵制。故而在汉元帝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十月,在士大夫的上述建议下,诏令从此不再迁徙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