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军,女,1967年7月生,
黑龙江牡丹江人。汉族。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历任共青团
焦作市委学校部、办公室、组织部干事,学校部副部长、部长。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迟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迟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迟军在担任中共修武县委书记、焦作市委常委、焦作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