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
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
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如
加工贸易退运货物且《登记手册》已核销,在办理进口
报关手续时,应到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品名可为“XXX货物不良品”,成品为“XXX货物”,然后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
报关单向
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
保险公司证明、
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
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
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
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
进口报关单,以及
保险公司、
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
出口税,但已征收的
进口关税,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