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城门罢官归嵩阳》是唐代诗人权德舆所作诗词。权德舆(759年-818年9月30日),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祖辈迁居润州(今镇江)丹徒。权皋之子。四岁能诗,七岁随父寓居阳羡(今宜兴),不到二十岁即以文章著称,韩洄、李兼、杜佑、裴胄争先聘请。德宗好文,闻其才,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贞元十年(794年)改起居舍人,知制诰;宪宗元和初,历兵部、吏部侍郎,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与李吉甫不合,为山南西道节度使。
元和年间被誉为“缙绅羽仪”。著有《权文公文集》。《
四库全书》收《权文公诗集》十卷。
权德舆(759-818), 唐代文学家,大臣。字载之,行三。天水略阳(今
甘肃秦安)人,家于润州
丹阳(今
江苏丹阳)。名士
权皋子。未冠,即以文章称,
杜佑、
裴胄交辟之。德宗闻其材,召为
太常博士,改左补阙,兼制诰,进中书舍人,历
礼部侍郎,三知贡举。宪宗元和初,历兵部、
吏部侍郎,坐郎吏误用官阙,改
太子宾客。俄复前官,迁太常卿,拜
礼部尚书,同平章事。会
李吉甫再秉政,帝又自用
李绛,议论持异,德舆从容不敢有所轻重,坐是罢,以检校
吏部尚书留守东都。复拜太常卿,徙
刑部尚书,出为
山南西道节度使。二年,以病乞还,卒于道,年六十。赠左仆射,谥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