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原子主义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ogical Atomism)是
分析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
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所提出。罗素
认为,世界的逻辑结构与语言的逻辑结构是相一致的,所以可以通过语言和逻辑的分析达到对世界的了解。罗素之所以称自己的哲学为逻辑原子主义,是因为它们不是小粒的物质,而是原子事实,是各种不能再分的事实及逻辑单元。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人们用一个句子表达的事物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 凭借描述而知道的知识最后可以转化为凭借认识而知道的知识 ”。
哲学就是“对包含着描述的命题进行分析”。逻辑原子主义的特征命题分析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我们了解的每一个命题都必须完全由我们所认识的成分组成。”关于原子事实与原子命题。在一种逻辑上完满的语言中,命题中的词会一一对应于相应事实的诸组成部分。事实是意指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我们所具有的整体上无限的事实分层系统中,最简单的那类事实 ,罗素称之为原子事实 ,表达这些事实的命题即是原子命题。
概念解析
什么是逻辑原子主义?在《神秘主义与逻辑》一书中,罗素指出:我所提倡的哲学可以命名为逻辑原子主义或绝对多元论,因为它确定有许多单独事件,并否定某种由那些事件所组成的统一。把世界看成由许许多多相互独立的事件或事实构成的,这是从本体论意义而言的,从
本体论角度看,这种观点是绝对多元论。从
认识论角度看,罗素认为世界的结构和语言的结构是一致的,因此可以从语言的结构推论到世界的结构。正如穆尼茨所说:对于罗素来说,这两个问题什么东西存在和对我们信以为真的东西的证明是密切联系着的,本体论需要一种认识论,而认识论也需要本体论作为它的论证的一个最终目的。
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是一种运用逻辑分析方法研究世界结构、语言结构及其关系的哲学学说。通过对世界和语言的分析,罗素得出了否定世界统一性的所谓绝对多元论和世界的逻辑结构与语言的逻辑结构相对应的结论。罗素关于逻辑是哲学的本质,以及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以原子事实即感觉材料为基础的观点,均为
逻辑实证主义所接受。但是,他的从语言推论到世界的观点则被认为是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而为逻辑实证主义所抛弃。
命题本质
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 。分子命题中含有其他的命题 ,它是指具有“或”、“如果”、“和”等等这类词的命题。这类命题很多,你可以进行组合,以至无穷。例如,你可以用“天下雨”和“我带雨伞”这两个部分,组合成(1)“如果天下雨,我就带雨伞”;(2)“天下过雨而且我确实带了雨伞”。
思想形成
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的形成同维特根斯坦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中,他曾提到,维特根斯坦对他的逻辑原子主义的形成有过深远的影响,虽然他们两人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罗素首次提出逻辑原子主义这一名称是1918年。这一年,他在伦敦作了八次关于逻辑原子主义的演讲,并于同年出版了《逻辑原子主义哲学》一书。不过,他在1914年出版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中已大体表述了这一思想。
主义提出
逻辑原子主义是罗素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解决本体论问题而提出的。罗素认为,存在世界是由许多事物组成的,但事物并不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世界的基本要素是事实,事实不是指某一事物,而是指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当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某一性质时,或者此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某一关系时,我们就表达了一个事实;但是那个具有性质或关系的事物并不是我叫做事实的东西。比如,罗素不把拿破仑称作事实,而是把拿破仑有野心或他娶了约瑟芬叫做事实。由于事物和它的性质或关系是以一种绝对自然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对事物进行逻辑分析才能获得,所以罗素把事实称为原子事实或逻辑原子。他认为,要了解任何主题的实质的途径是分析,对某一事物,不断进行分析,直至无可分析为止,那时所剩的就是逻辑原子。他说,我把它们称之为逻辑原子,是因为它们并不是小粒小粒的物质,而是构成事物的所谓观念。所以,罗素所谓的原子事实指的不是物质微粒,而是通过逻辑分析获得的感性知觉的事实,是感觉材料或观念。罗素在《逻辑原子主义哲学》中指出:我称自己的学说为逻辑原子主义的理由是因为我想在分析中取得的作为分析中的最终剩余物的原子并非物质原子而是逻辑原子。某些这样的原子就是我称为殊相的东西(诸如很小的颜色片、声音、瞬间的事物),还有一些原子是谓词或者关系等。其要旨在于我想取得的那种原子不是物理分析的原子,而是逻辑分析的原子。
在罗素看来,世界是一个由许多孤立的逻辑原子或原子事实构成的逻辑结构。那么,怎样把握或证明世界的逻辑结构呢?罗素认为,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语言是描述世界的,任何一个事实都有一个命题来表述它。在逻辑上完善的语言中,构成命题的语词都是与相应事实的组成部分一一对应的。因此,语言的结构和世界的结构是一致的,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就可以从语言的结构推论到世界的结构。
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原子命题有两种形式,即属性命题和关系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
分子命题有五种形式,即
否定式、析取式、
合取式、蕴涵式和
等值式。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概括命题包括全称命题和存在命题两种形式,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罗素对命题形式的分析是以数理逻辑为基础的,通过对命题的逻辑演算(包括
命题演算和
谓词演算)可以推演出无限多的复杂命题,反过来,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
罗素认为,科学知识是由一系列命题构成的,而任何复杂的命题都可以通过逻辑分析还原为原子命题。与原子命相对应的是原子事实,因此,如果我们认识了所有的原子事实,并且也认识到除我们所认识了的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了,我们在理论上就能推出具有任何形式的所有真理。罗素还指出:在一种逻辑上正确的符号表示中,在一个事实和事实的符号之间将永远存在某种基本的结构同一性。而且,这个符号的复杂性非常准确地对应于它所标示的事实的复杂性&<33;&<33;所以,将来我会作出假定: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通过命题的复杂性得到反映。既然语言的结构和世界的结构是一致的,那么,把握了语言的结构也就把握了世界的结构。在罗素看来,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以原子事实为基础的逻辑结构,而与之对应的则是一个以原子命题为基础的理想的逻辑语言系统。罗素把逻辑原子主义看成一种
经验主义和纯粹逻辑相结合的学说。他认为,纯粹逻辑是独立于原子事实之外的,但是,反过来原子事实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独立于逻辑之外的。纯粹逻辑和原子事实是两个极端,一个是完全
先验的,一个是完全
经验的。经验中最简单也是最具普遍性的方面是罗素所谓的“
亲知”,亲知是所有认知关系的先决条件,亲知是不必具有本质共同性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二元关系,对亲知进行分析就是对命题进行分析。
重要价值
逻辑原子主义是从1899年开始的罗素哲学思想和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思想的一个主要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寻求确定性的知识。逻辑原子主义具有重要的价值:它发展了马赫的实证主义;直接影响了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
逻辑实证主义和后来的语言分析哲学;开创了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求实精神和理性精神。
作用介绍
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中,罗素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逻辑是哲学的本质。他指出:只要是真正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归结为逻辑问题。因为,每个哲学问题,当经受必要的分析和澄清时,就可看出,它或者根本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或者是具有我们所理解的含义的逻辑问题。这里所谓的逻辑,指的是
数理逻辑。所谓逻辑问题,指的是语言,即命题的逻辑形式,而不是实际成分。罗素认为,数理逻辑中的语言只有句法,而没有任何词汇。句法是命题的形式,词汇是命题的成分。命题的成分可以变换,其形式则始终不变。由此可见,形式不是另一个成分,而是各成分结合的形式。在这种意义上,正是形式才是哲学逻辑应有的对象。所以,在罗素看来,以数理逻辑为基础的语言是一种在逻辑上完善的语言,这种语言完全是分析的,它为哲学提供了一种方法,即逻辑分析的方法。
罗素把逻辑分析方法称之为形式分析方法,并认为,只有使用这种方法才能解决一切哲学问题,为数学和经验科学提供逻辑的基础。哲学也因此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因此,所谓逻辑是哲学的本质,意思就是,哲学不是对世界和人生的形而上学的
思辨,而是对语言、命题进行逻辑分析的一种活动。简言之,对语言形式的逻辑分析就是哲学的本质。
作为分析哲学的创始人,罗素首次明确提出,要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取代传统哲学的思辨方法,从而为逻辑分析哲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罗素认为,一切哲学问题经过分析都是语言问题,而语言问题归根结底就是逻辑问题。他说:我认为哲学中最根本的是逻辑,反映一个学派特点的应当是它的逻辑,而不应当是它的形而上学。逻辑是哲学的本质这一命题主要强调的是方法,同时也体现了罗素的哲学观。这一命题既是逻辑分析哲学的一个纲领性思想,也是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关于作者
罗素是20世纪西方声誉最著、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学术兴趣广泛,著作甚丰,还热衷于社会运动,是一个西方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思想发展中一个显著特点是浮动多变,常受别人影响而背弃前言。仅就哲学观点来看,他先后就经历过绝对唯心主义、实在主义和逻辑原子主义几个大的阶段。
罗素大学期间对哲学和社会问题就很感兴趣。他与麦塔格、韦伯等人过从甚密。当时,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方兴未艾,剑桥的麦塔格和牛津的布拉德雷为其头面人物。罗素深受他们的影响,正如他后来说的那样:“那时候我如饥似渴地读布拉德雷著作,我崇拜他超过任何其他近代哲学家。”他当时对绝对与共相等观念深信不疑,而且认为数学就是柏拉图“理念”思想的明证。可是到了19世纪末,摩尔领先向客观唯心主义发起总反叛的时候,罗素又立即赞同了摩尔的观点。他说,摩尔“领导了反叛,我怀着解放之感追随其后。布拉德雷说常识所相信的一切都仅仅是现象,我们则回到另一极端,认为每件事物凡常识认为实在的,就是实在的”。
罗素像20世纪的其他唯心主义哲学家一样,把调和唯物论与唯心论当做自己的重要任务。他在其1921年《心的分析》和1927年《物的分析》两书中,对物与心的问题作了阐述。他选择詹姆士的“中立一元论”作为自己“心物二元论”的招牌,认为心和物都是由直接材料组成的,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基本成分的组合不同,例如一棵树既是心的一部分又是树的部分,当与树有关的一些经验联合时就构成了树,而在个人意识中它与一些因素联合时即构成了心;所以心与物不是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是同一基本成分的种种不同的配置。换句话说,精神与物质只是经验的两种不同形式,精神是直接形式(主观材料),物质是间接形式(客观材料)。他声称:物质不是世界终极材料的成分,而只是所谓聚集“事素”的一种方法。因此,他提出的哲学方法论就是所谓“逻辑构造主义”。他认为任何一个知识系统都应该根据更为简单、明白、不可否认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来加以阐述。复杂的实体是由较简单的实体“构成”的,比如物理学,就是如何从可知觉的对象推论出不可知觉的对象(如电磁场、基本粒子等)的问题,也就是建立所谓“公共物理客体”与“个人直接经验材料”之间关系的问题。这完全是贝克莱的“物是感觉要素的复合”和马赫的“世界要素”说的翻版,无怪乎他对贝克莱赞扬不已,说贝克莱的唯我论很可能是正确的,至少在论述上是符合逻辑的。他说:“贝克莱是有功绩的,他指出物质的存在完全可以通情达理地被我们否定。”因为“我们永远都不能证明在我们自身之外我们经验之外的那些事物的存在。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其余一切都纯属空想——这种假设并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谬误”。然而,赤裸裸否认客观世界独立于我而存在的理论与科学发展的现实太不协调了,罗素转而又说,否认自我之外一切客观存在的理论“太令人孤独寂寞了”,又和大众的原始观念不合,因为不如“假设物质世界客观存在”为好。他反复强调,承认“物质世界客观存在”只是一种适应大众原始信念的权宜性“假设”,而不是科学的结论,如果认为它是“科学的结论”,那就是“独断论、形而上学”。
和其他许多经验主义者一样,罗素否认经验世界的必然性,他只相信经验事实中的重复性,而没有必然性,必然性只是动物的“原始信念”。过去的多次重复并不能保证未来必然重复,因此归纳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他说:“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可以预料太阳明天还要出来,预料下一顿吃面包时不会中毒。”比如一只小鸡春天从蛋壳中孵出来,每天定时受主人喂养,经过数百天的重复使它产生了定时进食的必然信念,可是在一个圣诞节的早晨它被主人宰了,作了节日的美餐吃掉了。人也不能迷信自然界的必然性,否则会有丧失的危险。当然罗素也不是完全否认必然性的存在,他认为下列知识是无可怀疑的必然性知识:
(1)数学知识,如2+2=4是无可怀疑、必然正确的
(2)逻辑知识,如A=B,B=C,则A=C是无可怀疑、必然正确的;
(3)伦理学知识,如“人人皆行善”等训条是无可怀疑、必然正确的。
但是这些必然性的知识是从何处得来的?罗素认为不是来自经验,经验中无必然性,它们是先验的。他断言,在人的理性中有一种天赋的必然性知识,它们不是来自经验世界,而是来自上天的共相世界。经验世界处于时空之中,是具体、变动、暂时、偶然的。共相世界处于时空之外,是抽象、不变、永恒、必然的。他声称这两个世界的关系是原型与摹本的关系,即经验世界是共相世界的淡淡影子。这些观点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罗素的实在论完全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